梅县区府〔2021〕10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1年6月8日印发
附件:区府2021(10)号:梅州市梅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