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黄钦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及议案说明,经会议审议,决定批准梅县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15025万元(不含政府或有债务),其中:一般债务127855万元,专项债务87170万元。
梅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梅县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