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电子材料总厂宿舍(原梅县糖厂外围宿舍)共3栋房屋,因建成年代久远,经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测鉴定,上述房屋综合评定为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存在整体坍塌风险,严重威胁周边行人及财产安全。为彻底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房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梅县区财资函字[2026]55号批复函,同意由我局对上述危房资产实施排危拆除工作。
一、拆除范围
本次拆除范围为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电子材料总厂宿舍(原梅县糖厂外围宿舍)第一栋、第二栋、第三栋已被认定为D级危房的整栋建筑物及附属危险构筑物,拆除面积约720㎡。
二、相关要求
请上述房屋的原住户在2026年9月4日前与我局对接联系,限于2026年9月10日前全面完成室内所有个人物品的搬离清空工作,2026年9月15日起我局将视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将对上述房屋实施拆除,具体拆除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逾期未搬离的遗留物品,将视为住户自动放弃所有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住户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危房区域全面禁止人员逗留、居住、作业,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该管控区域。拆除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将设置硬质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识,实行封闭式管理,请周边居民自觉避让绕行,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 明
联系电话:2589581
附件:
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电子材料总厂外围宿舍第一栋(原糖厂宿舍)房屋安全鉴定报告.pdf
附件2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电子材料总厂外围宿舍第二栋(原糖厂宿舍)房屋安全鉴定报告.pdf
附件3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电子材料总厂外围宿舍第三栋(原糖厂宿舍)房屋安全鉴定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