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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7-01-02   来源:区府办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梅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 mdash;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体育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161230

梅州市梅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 mdash;2020年)

全民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全民健身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粤府〔2016119号)和《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梅市府〔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体育惠民为宗旨,以 三边工程 (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群众身边健身活动、群众身边健身组织)为抓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落实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 健康中国战略 ,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根本目标,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体育健身更好地服务于 健康梅县 、 绿色崛起 ,服务于梅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推动全民健身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促进人人参与健身,合力打造活力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彰显,体育健身设施较为完善,能够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构建较高水平的涵盖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组织、体质监测等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体育锻炼意识不断增强,体育服务需求日趋旺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要达到5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中青年、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引导市民养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发挥体育健身的多元社会功能,在全区形成人人讲诚信、守规划、重合作、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2.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并建立国民体质数据库。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保持在87%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2%,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占25%以上。

3.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大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国民意志品质和身体素质水平、拉动体育消费需求、全面完成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2020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有重大发展,健身场地总数达到1000个,每万人拥有健身场地18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建成4个社区体育公园,建有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按照《梅州市振兴 足球之乡 十年规划》和《梅县区足球发展改革方案》,稳步推进足球场地建设,建成100块足球场,新建1个以足球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园。实施 健身扶贫工程 ,对贫困村实施健身场地设施精准扶贫。利用好乡镇、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同时,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延伸。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将各类闲置仓库、厂房改造为社区体育设施。力争新建居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乡镇(办事处、高管会)、行政村(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场地,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大力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推进新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相对独立建设,改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实施分隔工程。公办学校应当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开放率达60%以上。积极推进 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 和 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设。各类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高,开放时间明显增加,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4.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引导全民参与健身活动。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营造健身运动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健身活动之中。各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根据组织自身特点,经常性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小型多样的健身表演竞赛活动。以足球运动为抓手,举办乡镇足球联赛、草根足球联赛、中乙足球联赛等足球赛事活动,推动社会足球的发展。继续参与 贺岁杯 、 球王杯 、 五四杯 、 足协杯 四大品牌赛事,擦亮 足球之乡 品牌。结合全民健身日、南粤幸福活动周等健身活动专题节日和春节、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市民喜爱,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游泳、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扇)、骑行、跳绳、门球、棋类、拔河等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并形成品牌健身活动、大众健身普及活动、赛事活动互为补充的多元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区级体育社团开展团体性健身活动和比赛达到40次以上,镇级团体性健身活动和比赛达到70次以上。

5.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激发释放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单项体育协会,力争做到凡市民喜爱的、参与面广的健身项目均可成立单项协会。积极筹备成立区足协,并以 台球协会 、 信鸽协会 、 足球运动俱乐部 等为范例,形成遍布城乡以体育健身俱乐部和健身活动站(点)为点、体育社团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线的社会化健身组织网络。依托镇级文化站,加强镇级、村级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逐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组织体系。支持体育领域的 一业多会 ,按照 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 方针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把 办体育 的职能转移给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作用,激活、释放体育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进程。到2020年,区级体育协会达到25个,建立起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城乡全民健身晨晚练点达到80个以上,每个晨晚练点配备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实现镇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全覆盖。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逐步培育出一批指导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等级结构合理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选社会体育骨干和积极分子进行专项化健身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吸收社会体育指导骨干人员充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他们健身技能展示、传授搭建更广阔的舞台。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激励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服务率和指导市民专项化健身的水平。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优化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等级结构,到十三五末,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800人以上,每万人拥有正式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0.5个以上,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0人以上。

6.全民健身服务业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消费明显提高,健身消费成为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内容之一。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体育建身、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健身用品等产业群初步形成,健身产业服务业质态进一步优化,健身产业引导激励机制不断健全,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显著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有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推广适宜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健身的便于进入家庭的健身设备器材,健身产品和服务供给日趋丰富。力争建成1个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档次较高的健身休闲场所,开发一批具有梅县特色的健身项目和产品,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数量进一步增加,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对目前确实不具条件建设的,应划拨并控制好用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侵占或改变其用途。加强监督,敦促新居住区(居民小区)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小区内部建设群众健身场地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区内各个广场新建适合于广大人民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公园),建设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等体育场地,增设健身器材等设施,并全天候向社会无偿开放,使市民能随时随地进行体育健身。加大各镇(办事处、高管会)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保证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的综合体育运动场所,包含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有条件的村或社区要建设一个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健身路径,登山步道等,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锻炼。在完善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建设体育设施;加大进城务工人员聚居地、城乡结合地、公共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和山水等建设健身绿道,并增配绿道网点体育设施,拓展其功能。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符合向公众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训练、竞赛、课外活动以及不影响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和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区政府每年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并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

(二)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构建完善的城乡体育组织网络。

在强化区体育机构和体育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乡镇(办事处、高管会)体育组织建设,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体育管理工作,并逐步将体育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社区)。有条件的学校、社区、体育场馆要建立体育俱乐部。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文体活动站以及晨晚练点。支持村(居)委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鼓励网络体育健身组织发展,设立体育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规范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形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允许体育社会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要求体育社会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性活动的收入只能用于组织自身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借此增强其自身 造血功能 。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与竞赛,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围绕各类主题,结合全民健身日、体育节、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大型主题活动,并形成相对固定的活动体系。

坚持以 全民健身 你我同行 为主题,体育与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足球联赛、斯诺克台球公开赛、信鸽竞赛以及 强民杯 、 钟声杯 、 李惠堂杯 、 贺岁杯 、乡镇足球超级联赛和中乙足球联赛等大型足球赛事,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赛事活动。开展以 体育节 、 南粤幸福活动周 和老年人体育活动等全民健身活动,扩大乡镇(办事处、高管会)积极组织开展相对应的综合性运动会和有关单项群众体育竞赛活动。行政村(社区)根据各自的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依托区直各体育社团不定期举办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多个项目的比赛,让体育活动真正做到下基层,进群众生活。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竞赛制度。结合节假日,举办好区级单项群众体育比赛并制度化。举办和打造一批与梅县区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积极开展常年不断的全民健身活动,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各行业协会、各单项协会等体育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民族传统、小型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发展。重视发挥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体育旅游休闲、文化、教育活动。

关注弱势群体的健身活动。积极为下岗失业、城镇贫困人口、农民工等人群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丰富其体育生活。

(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重点加大农村体育、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广场体育、公园体育、绿道体育等专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教师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认证工作。以高危险性项目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表彰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和完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并延伸扩展到乡镇(办事处、高管会)、村(社区),形成区、镇、村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

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登记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立足基层,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树立崇尚互助、强健体魄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

加强区级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建设,完善测试制度,扩大测定范围。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高管会)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点,确保全区常年测定工作覆盖至乡镇(办事处、高管会),定点至广场、行政村(社区)。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活动,根据测试个体数据开具运动处方,提高大众健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测试总体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客观合理的对策建议,为指导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争取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加强科学健身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大众传媒,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 终身体育 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大力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六)突出重点人群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要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健身、体质测试活动,推进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总结推广创建国家及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履行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经验。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文体活动站以及晨晚练点的作用,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社区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镇(高管会)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农村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指导、体育活动的整体性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体站作用,利用好农村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活动,开展 体育下乡活动 。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 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 为目标,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继续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观念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不断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太极拳、健身气功、气排球等运动项目。根据梅县区特点,大力开发适合本地老年人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让老年人老有所练、老有所乐,为我区的 中国长寿之乡 增添活力,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应对尝试老龄化的挑战。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加强对老年人体质监测,并结合体质健康水平,提供运动处方,提高体育健身对慢性疾病防治、身体功能康复的效果。城乡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健身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实施 全民健身助残工程 ,完善残疾人健身设施,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并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重视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着力推动职工体育。要充分发挥工会、各类职工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为女职工参加体育健身创造条件,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

(七)打造全民健身精品,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 互联网+ 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以绿道网为依托,按照 规划引领、项目带动、设施先行、活动推动 的原则,有效整合绿道沿线资源,着力构建集体育、休闲、旅游于一体, 点、线、面 相结合的绿色体育带。合理规划绿道体育旅游线路,设立完善旅游休闲体育驿站、丰富旅游生态体育活动站点,积极开发一批生态型、旅游休闲型的体育活动项目,创建一批绿道自行车、慢跑、山地徒步等品牌赛事,努力把绿色体育带打造成为群众体育示范基地、全民健身休闲基地。配合创建 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工作,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和项目精品。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打造一批贯穿全区、涵盖全市、影响力大、参与面广、示范性强、形成传统的全民健身活动精品,铸造 休闲到梅州,享受慢生活 特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镇级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推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二)落实经费投入。

要建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将发展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每年的公共财政预,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各部门、各系统和各单位也要加大对推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解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困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积极推动基层和民间体育社团的发展,积极培育体育中介机构、非盈利组织、志愿者团体和各类体育企业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财政、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赠、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四)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

围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 体育节 、 全民健身日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报道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成就和典型事迹,以及群众体育工作在机制、观念和方式创新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和新举措,为群众体育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编制健身活动指导小册子,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 终身体育 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五)加强信息、科研和法制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健身资讯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积极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加强客家传统体育文化研究,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制度建设,加强相关执法检查监督。

五、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

各镇(办事处、高管会)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实施。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计划的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二)加强评估检查。

加强对《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 mdash;2020年)》及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定期对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全民健身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报告区政府及体育局。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