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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13-02-21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人民政府文件



梅府公〔2013〕1号


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平高速公路梅县段属国家重点高速公路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粤境段重要组成部分。为配合兴平高速公路建设,确保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早日贯通,县政府决定征收梅西镇境内集体土地956亩用于兴平高速公路梅县段建设。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梅西镇均田、石篆、白面、宜塘、龙虎村委会及龙虎居委会6个村(居)委会范围内兴平高速公路控制内土地。
二、公告发布后先行做好拟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权属、面积、地类以及地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确认工作。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梅县人民政府梅府〔2013〕2号文执行。
四、凡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构筑物、建筑物和青苗以及房屋突击装修材料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梅县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