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文件
梅县区府〔2018〕10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电〔2018〕68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按照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基本情况
(一)耕地保护情况
1、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工作落实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一是按照市下达给我区的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情况,区与镇、镇与村、村与村民小组由一把手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保护目标责任情况;二是区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能积极配合参与基本农田管理、土地整治、违法用地查处等耕地保护工作;三是耕地保护考核列入区委、区政府制定的镇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开展了考核并按考核办法落实了奖惩;四是建立了基本农田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立保护标志牌380多个,逐级签订责任书并落实到地块;五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补偿资金能够及时拨付至各镇村。
2、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及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方面:2017年末,全区耕地面积为36.7697万亩(其中可调整地类5.2731万亩),大于市下达我区29.4369万亩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全区耕地面积变化情况是:共减少耕地面积704亩(建设占用703亩、其他1亩),今年净减少耕地704亩。
(2)基本农田保护方面:2017年,我区各级政府认真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18个镇(高管会)及梅西水库共有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4.3253万亩(其中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270.7亩),大于市下达我区24.1225万亩的基本农田任务指标。同时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中,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实现“有工作报告、有台账、有图件、有管护措施、有保护标志牌”等“五有”成果资料完善。目前,全区按规定设立保护标志牌380多个,逐级签订责任书并落实到地块。
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成果材料审核情况
梅县区城市周边及全域永久基本划定工作的相关成果已经按要求上报市国土局和农业局审查,并由市国土局和市农业局审查通过。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验收情况
我区永久基本划定工作在2017年3月初由区国土和农业部门完成县级初验,相关成果已经按要求上报市国土局和农业局审查。2017年3月14日,市国土、农业部门通过外业实地踏勘、内业核查成果材料的方式,联合完成梅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市级验收工作。
(3)永久基本农田图、表、册、数据库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我区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在2017年3月底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同步开展梅县区永久基本农田“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的相关工作,已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工作,新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4个,相关表格资料已按广东省的新要求修改完善。
4、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情况
(1)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我区2017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项目共6个,占用耕地面积共514.8亩,产能指标390.1901。其中:单独选址用地项目2个,占用耕地面积271.1亩,产能指标194.0158;城镇批次用地项目4个,占用耕地面积243.7亩,产能指标196.1743。
根据国家及省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要求,一是梅大高速公路东环支线、G205国道至白渡梅州坑工业园区道路2个单独选址用地项目先补充等面积的耕地共271.1亩,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采用承诺通过提质改造耕地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其中:G205国道至白渡梅州坑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已挂钩补充耕地项目,但因不采用承诺方式落实占优补优,该项目无法实现占优补优,报批材料已退件;梅大高速公路东环支线项目承诺补充产能指标20.0068。二是4个城镇批次用地项目,采用落实先补后占和直接补充水田方式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耕地293.8亩,其中:补充水田237.6亩、其他耕地56.2亩,补充产能指标196.8345。
通过承诺提质改造耕地以及落实先补后占和直接补充水田方式,全面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1个单独选址用地项目承诺二年内完成改造,4个城镇批次项目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2)垦造水田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省水电集团实施项目情况。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在前期完成选址、可研编制、组织专家踏勘论证并立项后,经区政府同意,由省水电集团实施该项目。该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规模约416亩,目前正对补偿到位并已交地的土地进行清表、平整等工作,现已完成工程总进度的15%。
二是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情况。梅西镇白面村等7个利用未利用地开发补充水田项目已完成了选址、可研编制、组织专家踏勘论证并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审核,并通过了规划设计与预算评审,确定7个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规模共约334亩。目前梅西镇白面村、水车镇水声村、松口镇铜琶村、桃尧镇麻坝村4个项目共164亩已完成了前期土地集约及青苗补偿登记、项目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确定了4个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了设计单位、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项目技术交底会,现已进场施工;松口镇南下村、寺坑村、下坪村3个项目共170亩预算已完成财审,但目前这3个项目土地现状都是种植柚树,农户垦造水田意愿不强,现正做群众思想工作。
在上一年度开展垦造水田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继续推进垦造水田项目地块选取、实地勘察、可研、立项、规划设计及工程施工等各项工作。在2018年2月和3月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15个拟选地块共约2100亩进行实地踏勘,根据实地的情况,经过两次实地踏勘,最终确定适宜垦造水田的地块共有11个,总面积为1265.60亩,这些地块目前已完成实地测量,现正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开展项目可研、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各项工作。
5、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制定出台了《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镇级工作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梅县区委发〔2017〕6号)、《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镇级推进振兴发展工作考核的实施办法〉》(梅县区委发〔2017〕7号),继续执行《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镇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梅县区府办〔2016〕12号)以及《中共梅县县委、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和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梅县委发〔2011〕14号)、《梅县巡查监管“两违三抢”行为工作督查方案》(梅县委办电〔2013〕36号)和《梅县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实施办法》(梅府〔2013〕14号)等系列耕地保护的规章制度,并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各镇均制定了管护措施,村委会制定了村规民约。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全区耕地保护工作规范,耕地占补和总量动态平衡。
6、耕地质量建设情况
一是实施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3300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900亩),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工程已全部完成。二是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具体措施:施用有机肥面积20.3万亩、绿肥种植面积2.5万亩、稻秆还田面积14万亩。三是我区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将等级较高的农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继续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耕地地力监测工作,开展省级地力监测,现有两个省级地力监测点GD080、GD081,分别在大坪镇大坪和南口镇沿畲村,于2016年新增1个省级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GD312,地点在梅县区南口镇大平村。每年进行取土化验,跟踪种植品种、产量、施肥情况,建立数据档案,并将省监测点土壤每年送省土肥站检测化验一次;区级基本农田质量等级监测点58个,涉及全区各镇,包括果园、水田、旱地,进行集中取土,统一化验,测定PH值、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机质,跟踪种植品种、产量、施肥情况等,同时建立数据、资料档案。五是继续抓好已验收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大部分已落实种植,主要种植金柚、脐橙、油茶等经济作用。
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
市下达我区2012年-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别为30177亩、23865亩、21105亩和18433亩。目前我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共75147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通过市级最终验收,并核发了验收确认文件,2015年度18433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已通过了市级竣工验收并已下发项目竣工意见。
我区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3300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900亩),分布在梅西、大坪、丙村、雁洋、水车、城东等镇。分别由区农业局负责实施丙村、雁洋镇和水车镇共13450亩的建设任务,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梅西、大坪镇共11950亩建设任务,区财政局负责实施城东、丙村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7900亩建设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工程自去年12月开工建设以来,建设单位强化督导,施工单位抢抓工期,于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市下达我区 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0000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5000亩),其中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南口镇7200亩建设任务,由农业部门实施丙村镇、白渡镇、松源镇共7800亩建设项目任务,区财政部门负责实施大坪镇5000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目前,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下一步将抓紧做好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
我区有3个非农建设项目占用高标农田,占用已建高标农田面积共253.2亩,一是国道G206线梅城至畲江段改线工程占用高标农田面积201.75亩,二是新建梅州至潮州铁路梅县段建设项目占用高标农田面积15.6亩,三是梅大高速公路梅州东环支线项目占用高标农田面积35.85亩,3个非农建设项目均已落实了补建费用,补建费用按28元/平方米计取,共落实补建经费472.64万元;但目前还未落实补建。
为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我区建立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工程招投标向全国公开招标,并在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刊登招标公告,现场开标,公布中标单位,杜绝暗箱操作、串标等现象发生。二是在资金拨付方面,工程进度款由中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按施工进度申请工程进度款,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实地检查验收工程进度是否与申请工程进度相一致,如果相一致,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签名盖章后报区财政局审核,由区财政局直接支付工程进度款,严防多拨工程进度款现象发生。三是在竣工验收环节,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业主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镇村代表,现场对每一个施工项目进行实地丈量,现场按实填写验收工程量等,并由现场实地丈量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镇代表签名确认,保证工程施工项目按实验收和不出现套取其他工程项目情况。四是在工程实施中,我们采取无障碍施工,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的每个镇召开一场动员大会,明确镇、村两级的工作职责,重点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要求镇、村两级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建设单位每次检查工程进度,都必须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8、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我区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区政府出台了《梅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办法》(梅府〔2013〕14号),《办法》规定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35元(其中省级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30元、县级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 2013年-2017年度共发放基本农田经济补偿金额共4816.93万元〔其中:2013年度991.72万元、2014年度991.72万元、2015年度991.72万元、2016年度991.72万元、2017年度850.05万元(县级补贴暂未发放)〕;补偿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至各镇,再由各镇下拨给各村委会,同时各镇按照基本农田经济补偿面积与各村已签订了《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协议书》。
(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1、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情况: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情况:根据梅县区统计局公布数据,梅县区2015年GDP为169.65亿元,2016年GDP为187.18亿元,2017年GDP为199.4亿元;根据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梅县区2015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222公顷,2016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553公顷,2017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5646.38公顷。梅县区2015年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量为1.0661公顷/亿元,2016年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量为7.1108公顷/亿元,2017年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量为1.2744公顷/亿元。
2、报批及征收情况:2017年全年国家、省、市共审批4个批次,总面积2601亩;2017年共征收土地2362.9亩。
3、土地供应情况:依法依规挂牌出让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4宗、面积1678亩、出让金额116466万元;划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宗、面积217亩,补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21宗、面积82.5亩、出让金额1563万元;审批个人建房用地435宗、面积72亩;审批设施农用地6宗、面积32亩。
4、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全区已供土地作了深入细致排查,共完成7宗、面积219亩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三)“三旧”改造情况
2017年受理“三旧”改造项目申请1宗,面积4亩,改造方案经区政府批准的有1宗,面积4亩,完成改造项目用地协议出让手续审批6宗,面积59亩,出让金额1013.7801万元。全年动工改造项目22个(含往年批),改造面积937.2亩,投入改造资金2.75亿元,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约1.5%,其中社会投资金额2.75亿元。完成改造项目1个,完成改造面积108亩,可节地32.4亩,节地率达到30%,估计可实现增收税收1650万元,预计增加就业岗位100多个,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1、2017年度土地卫片监测图斑情况:国家下发梅县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292个,图斑面积4508.9亩,占用耕地654亩(基本农田223.4亩)、林地2231亩。经核查,2017年度合法用地103宗,面积3152.3亩,耕地431.99亩;历史批文8宗,面积86.7亩;设施农用地51宗,面积156.6亩,耕地18.5亩;临时用地15宗,面积132.7亩,耕地27.3亩;农村道路用地3宗,面积7.9亩,耕地1.2亩;实地未变化85宗,面积919.6亩,耕地150.1亩;违法用地35宗,面积139.8亩,耕地25.2亩。
2、违法用地情况:经核查,违法用地图斑有35个,面积132.53亩(耕地43.54亩),林地49.42亩。其中:新城区建设用地1宗,面积8.2亩,工矿仓储用地8宗,面积14.29亩(耕地3.0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宗,面积20.42亩,一户一宅用地12宗,面积24.74亩(耕地8.27亩);违法推填土6宗,面积52.86亩,耕地25.39亩。其他违法用地4宗,面积12亩(耕地6.75亩)。目前,已立案查处27宗,非立案查处6宗,已拆除6宗,面积0.5268万平方米(耕地0.4668万平方米),已复耕复绿3宗,面积2.85亩(耕地2.85亩)。
占比情况: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违法建设占用耕地25.2亩、变更合法建设占用耕地432亩,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占有耕地的比率为5.51%。
3、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在线巡查责任制。各镇(高管会)对违法用地、关闭煤矿、取缔矿点和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进行在线巡查监控,并及时在线上传,确保上线率率达100%。二是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各镇都以政府名义行文落实巡查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驻村镇干部和村委干部的年度岗位考核内容,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4、土地执法监察行政执行力情况:2017年度,我区对来信案件和来访群众进行了及时、合理的处置,及耐心细致的劝导和政策法规引导,全年没有因工作处理不当而造成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据统计,2017年度按期完成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督办事项和批转群众信访案件10件举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都已查处落实。
(五)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26.3917公顷,新增建设占农用地123.313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7817公顷;今年未办理农村宅基地农转用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实现社会与经济双丰收;拆旧复垦工作正在开展。
二、具体抓手与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坚持把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的区领导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发改、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下达我区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区与镇、镇与村、村与村民小组均签订了责任书,全面明确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内容及奖惩措施,并切实加强对各镇政府、各村委会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对履行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各镇人民政府由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奖励。特别是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纳入镇级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印发了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区发改、财政、农业、林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认真贯彻省《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工作责任的落实;同时,在每年12月下旬,各镇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并提交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报告。目前,我区已形成由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新局面。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我区将土地执法检查作为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认真总结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领导,改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环境。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和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梅县委发〔2011〕14号),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管责任机制,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执法网络,健全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深入查处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特别是在查处耕地违法案件方面,决不姑息迁就,做到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罚款的予以重罚,有效遏止了违法用地。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我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开展形式多样耕地保护宣传,以及举办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向电台、报社投稿,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耕地保护、依法管地意识,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三、主要存在薄弱环节
虽然2017年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弃耕丢荒的现象依然存在。我区地处山区,野兽多,自然灾害频繁,耕地耕作条件较差,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致使部分农民群众放弃耕地耕种。二是耕地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较困难,难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耕地保护质量建设。三是垦造水田资源少、集约难。四是违法占用耕地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认识不够到位。五是目前我区“三旧”改造形式主要是产权人自行改造和市场主体改造两种,由于我区财力有限,由政府主导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项目较少,“三旧”改造拆迁难等原因,造成改造项目推进较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投入,充分利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契机,完善耕地排灌水利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肥力,改善耕作条件。同时,逐步加大基本农田经济补偿投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耕种的积极性,减少弃耕丢荒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和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违法侵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公开曝光,实现“查处一宗、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三)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加大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耕地、依法按规划用地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用足用活“三旧”政策。政府加强对旧城区的改造规划,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集中对旧城区和城中村进行改造,形成规模效益。创新改造形式和机制,用足用活“三旧”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五)开展垦造水田工作。做好南口镇南龙村垦造水田项目、梅西镇白面村等7个利用未利用地开发补充水田项目工作,在此基础上,为兑现承诺,继续做好新选点项目垦造水田工作,确保完成2325亩承诺垦造水田任务。
附表:1.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耕地保护情况汇总表
2.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汇总表
3.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汇总表
4.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情况表
5.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汇总表
6.耕地质量等别与基本农田建设情况汇总表
7.耕地质量状况与建设情况汇总表
8.耕地质量监测评定情况汇总表
9.梅州市梅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汇总表
10.梅州市梅县区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情况汇总表
下载附件:附表1-10.xls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