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府〔2023〕7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等有关规定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155号)要求,区政府对近年来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印发
附件1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关于加强梅县新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 |
梅府通〔2011〕11号 |
2 |
梅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梅府〔2012〕7号 |
3 |
梅县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
梅府〔2013〕3号 |
4 |
梅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若干规定 |
梅府〔2013〕20号 |
5 |
关于划定梅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
梅府公〔2013〕6号 |
6 |
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梅府办〔2013〕68号 |
7 |
梅州市梅县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
梅县区府办〔2014〕17号 |
8 |
梅县区单位和个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
梅县区府〔2016〕3号 |
9 |
梅县区扶持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和落户奖励办法 |
梅县区府〔2016〕9号 |
10 |
梅县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
梅县区府〔2017〕25号 |
11 |
梅兴华丰集聚带梅县集聚区工业项目平整土地费用补贴办法 |
梅县区府〔2017〕37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梅州市梅县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梅县区府〔2014〕1号 |
2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 |
梅县区府〔2016〕29号 |
3 |
梅县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
梅县区府办〔2016〕31号 |
4 |
梅州市梅县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规定(试行) |
梅县区府办〔2017〕9号 |
5 |
梅县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
梅县区府〔2017〕22号 |
6 |
梅县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扶贫户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方案(2017-2020年) |
梅县区府办〔2017〕30号 |
7 |
梅县区工业企业购置设备奖励办法 |
梅县区府〔2017〕32号 |
8 |
梅州市梅县区关于加快发展美丽乡村民宿经济的实施意见 |
梅县区府〔2018〕4号 |
9 |
梅县区企业融资(助保贷)扶持实施办法 |
梅县区府〔2018〕6号 |
10 |
梅州市梅县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
梅县区府办〔2018〕5号 |
11 |
梅县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梅县区府办〔20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