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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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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府办函〔2023〕17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区制定了《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3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是否听证

1

梅州市梅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区农业农村局

2

梅州市梅县区畜牧业发展规划

区农业农村局

3

梅州市梅县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区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