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府〔2023〕2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
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梅州市梅县区
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
2.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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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