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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1-1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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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府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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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

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梅州市梅县区

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

2.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

(此页无正文)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31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8日印发





附件:梅县区府〔2023〕2号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xlsx
附件:梅县区府〔2023〕2号附件2: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xlsx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新增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梅州市梅县区取消下放到镇级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