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梅县区府办函〔2019〕18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梅县区垦造水田项目区级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梅县区垦造水田项目区级验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启忠(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成 员:凌宏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金胜(区财政局局长)
陈永征(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验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宏志局长兼任。
主 任:凌宏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黄导文(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国栋(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达良(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浪欣(区国土资源局副科职干部)
成 员:梁景强(区国土资源局规保股股长)
谢春闻(区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
邹建华(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副股长)
李 旋(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朱秋芳(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均荣(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钟铭康(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曾 维(区国土资源局办事员)
及各相关镇分管领导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9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