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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梅州市梅县区垦造水田项目区级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05-30   来源:区府办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梅县区府办函〔201918

关于成立梅州市梅县区垦造水田项目区级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梅县区垦造水田项目区级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梅县区垦造水田项目区级验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启忠(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成 员:凌宏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金胜(区财政局局长)

陈永征(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验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宏志局长兼任。

主 任:凌宏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黄导文(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国栋(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达良(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浪欣(区国土资源局副科职干部)

成 员:梁景强(区国土资源局规保股股长)

谢春闻(区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

邹建华(区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副股长)

李 旋(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朱秋芳(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均荣(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钟铭康(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曾 维(区国土资源局办事员)

及各相关镇分管领导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952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