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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梅县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7-02-13   来源:区府办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鉴于梅县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我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区政府决定对梅县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钟光灵(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罗时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李建煌(副处级干部、区民政局局长)
        彭俊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曾繁进(区府办副主任)
        李文杰(区水务局局长)
        李晓斌(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谢源兴(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作鹏(区林业局局长)
        钟匡仁(区农业局局长)
        刘勇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志坚(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戴新导(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徐婉玲(区法制局局长)
        梁强华(区水务局副局长)
        赖宇坚(程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钟政堂(南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军新(畲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涂启文(水车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玉(梅南镇人民政府镇长)
        洪伟锋(梅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国军(石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邹其森(大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 谋(城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文昌(石扇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浩(白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古 健(丙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志刚(雁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建业(松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文辉(隆文镇人民政府镇长)
        洪 苑(桃尧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新泉(松源镇人民政府镇长)
        殷永华(扶大高管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人员由各局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李文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梁强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方面工作。各镇(高管会)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专门的办事机构和人员,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改革工作。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单位业务范围内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