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梅县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区政府决定成立梅县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启忠(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谢源兴(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 明(区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
成 员:黄导文(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古英文(区法院副院长)
吴 凡(区发改局副局长)
赖斯品(区住建局副局长)
罗文兴(区财政局副局长)
温淑芳(区招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闲置土地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源兴同志兼任,黄导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区国土资源局李仰胜、王杰平、李伟东,区住建局刘春尚、李大勇等同志组成。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