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资源局反映。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