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公安消防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753-2561039)。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火灾应急预案.doc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