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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县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县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和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梅县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传承和弘扬客家优秀民俗民间文化,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部长令第39号)有关规定,经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区政府批准将白渡牛肉干等6个项目、宋增广等7位同志分别被评定为我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公布。

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擦亮我区“文化之乡”品牌,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辩证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1.梅县区县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doc

2.梅县区县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