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梅县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附:梅州市梅县区地震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