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县区府办〔2025〕11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
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
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下称“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工作,着力提高梅县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和公交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城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梅城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25〕11号)文件精神和梅县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惠区域
梅县区畲江镇、水车镇、梅南镇、梅西镇、石坑镇、大坪镇、石扇镇、白渡镇、松口镇、丙村镇、雁洋镇、隆文镇、桃尧镇、松源镇、城东镇、南口镇、程江镇共17个镇及扶大高管会、新城办事处。
其中梅县区扶大高管会、新城办事处、程江镇、城东镇、南口镇5个管辖区域特定群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根据市政府原方案已办理梅州城区公交免费卡的,适用市方案(梅市府办〔2025〕11号),刷卡补贴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二、优惠线路
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梅州城区和梅县区所有公交线路。
三、优惠人群
(一)梅县区户籍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老人,凭老年人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
(二)梅县区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初中生,凭学生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儿童可直接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
(三)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梅县区户籍的其他残疾人凭爱心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
(四)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
四、老年人、学生、爱心公交免费卡办理及使用规定
公交免费卡为记名IC卡,分为老年人公交免费卡、学生公交免费卡、爱心公交免费卡三种,并分别印有持卡人如下信息:
老年人公交免费卡:姓名、相片、身份证号码、住址;
学生公交免费卡:姓名、相片、学校、届别;
爱心公交免费卡:姓名、相片、残疾证号码、住址。
每月底对公交免费卡当月使用次数进行清零,并设定下月免费次数,暂不支持个人充值使用。凡需销卡的,可带公交免费卡自行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一)老年人公交免费卡
1.梅县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凭老人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每天限额40元,每月有效金额为100元,当月有效,下月不进行累加。
2.办卡。梅县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需办卡的,自年满60周岁之日起,原则上由本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即时领取,办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也可由各村(居)委会统一收集办卡资料后交各镇政府,镇政府上传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制作完成后交由镇政府分发。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老人公交免费卡的,先要对原卡进行挂失,挂失满7个工作日后,原则上由本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即时领取,原卡注销。补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销卡。持卡人因死亡、离梅等原因需注销老人公交免费卡的,其亲属或本人应及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办卡部门可根据民政、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自然减员变动信息及时进行销卡,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在收到人口减员变动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老年人公交免费卡注销工作。
(二)小学生公交免费卡
1.梅县区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凭学生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根据学生年级设置票卡有效期,每天限额20元,每月有效金额为90元,当月有效,下月不进行累加。寒、暑假期间(即一月、七月、八月)每月有效金额为45元。
2.符合条件的小学生需集中办卡的,应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学校采集信息后报辖区教育局汇总、审核,送区交通运输局办理或直接交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办理后,由教育部门将学生公交免费卡分发给各学校发放。区教育局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需要办卡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办卡信息报送区交通运输局或运营服务商,运营服务商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制作好的学生公交免费卡交由区交通运输局或区教育局。
小学生未集中办卡的,原则上由小学生的监护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需提供办卡小学生1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校名称、班级等相关信息。在办卡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由小学生的监护人凭其身份证和办卡回执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领取。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学生免费卡的,先要对原卡进行挂失,挂失满7个工作日后,原则上由小学生的监护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即时领取,原卡注销。补卡需提供办卡小学生1张小一寸彩色近照和承诺书。
4.小学生毕业后仍符合本方案初中生办卡范围的,其公交免费卡可顺延初中三年继续使用,由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修正相应参数。
5.销卡。因迁学、辍学等原因需注销学生公交免费卡的,原则上由持卡小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办卡部门可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变动信息及时进行销卡,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在收到学生变动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学生公交免费卡注销工作。
(三)初中生公交免费卡
1.梅县区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初中生凭学生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根据学生年级设置票卡有效期,每天限额20元,每月有效金额为135元,当月有效,下月不进行累加。寒、暑假期间(即一月、七月、八月)每月有效金额为67.5元。
2.初一新生学生公交免费卡的升级,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免费范围内的学校收齐初一新生原小学时办理的学生免费公交卡,并提供学校名称、班级、学生姓名、学籍号等信息,汇总后由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区交通运输局或运营服务商,运营服务商于每年10月15日统一完成升级。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学生公交免费卡的,先要对原卡进行挂失,挂失满7个工作日后,原则上由持卡学生(或监护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补卡,即时领取,原卡注销。补卡需提供本人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和承诺书。
4.销卡。因迁学、辍学等原因需注销学生公交免费卡的,原则上由持卡学生(或监护人)及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办卡部门可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变动信息及时进行销卡,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在收到学生变动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学生公交免费卡注销工作。每年7月1日零时起,统一注销初三年级学生公交免费卡。
(四)爱心公交免费卡
1.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不再办理爱心公交免费卡,凭残疾人证即可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原已办理爱心公交免费卡的,自动失效。除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之外的其他残疾人,可办理爱心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
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60周岁以上残疾人只可选择老年人公交免费卡或爱心公交免费卡其中一种办理,既是小学生(初中生)又是残疾人的,只可选择学生公交免费卡或爱心公交免费卡其中一种办理。爱心公交免费卡每天限额40元,每月有效金额为200元,当月有效,下月不进行累加。
2.办卡。梅县区户籍的残疾人需办理爱心公交免费卡的,原则上由本人(或监护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领取。也可由各村(居)委会统一收集办卡资料后交各镇政府,镇政府上传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制作完成后交由镇政府分发。
3.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爱心公交免费卡的,先要对原卡进行挂失,挂失满7个工作日后,原则上由本人(或监护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补卡,即时领取,原卡注销。补卡需提供补卡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销卡。因死亡、离梅等原因需注销爱心公交免费卡的,原则上由其监护人或本人及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办卡部门可根据民政、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自然减员变动信息及时进行销卡,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在收到人口减员变动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爱心公交免费卡注销工作。
五、刷卡计费系统的管理使用
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刷卡计费系统主机租放在指定机构,主要参数、密码设定、修改等由市级相关部门按要求统一管理。刷卡计费系统日常管理由第三方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负责。
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由身份证识别器读写办卡申请人身份信息。不符合办卡条件的,不予办理。
区交通运输局对在使用的公交免费卡进行抽查和监测。对违反规定用卡的,区交通运输局有权即时锁住违规使用的公交免费卡,并进行调查处理。
严格执行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公交车刷卡计费第三方运营、管理规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六、设备管理
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刷卡计费系统包含车载刷卡终端、卡务中心制办卡设备、服务器等设备,单位和个人应该加以爱护。设备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的,按谁损坏、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予以赔偿。
车载刷卡机出现故障无法使用需更换的,由市公交公司负责拆卸后交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经区交通运输局确认后置换新设备,由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安装测试合格后交付使用。
七、监督
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实施单位共同对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3-2586829)。
八、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止。2025年10月1日至本方案施行前的有关事项,参照本方案执行。《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梅县区府办〔2021〕10号)《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梅县区府办〔2023〕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2.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实施单位职责
附件1
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
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一、公交免费卡使用规范
(一)公交免费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故意将卡借给他人使用、代他人付费、超过实际乘车里程刷卡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注销,并视情况取消持卡人凭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资格。
(二)持卡人需妥善保管公交免费卡,防止卡片损坏或遗失。遗失公交免费卡的,原则上由持卡人或监护人及时告知(电话号码:0753-8586513)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进行锁卡,防止他人冒用,并在15日内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做挂失处理,老年人公交免费卡、爱心公交免费卡挂失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公交免费卡需提供承诺书。未在15日内挂失,公交免费卡被他人冒用,视作违规用卡,一经查实,予以注销,并视情况取消持卡人凭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资格。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使用公交免费卡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持卡人凭公交免费卡搭乘公交汽车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五)同一张卡在同一公交车上使用,间隔15分钟刷卡才能有效。
(六)免费卡审验。老年人公交免费卡、爱心公交免费卡已实施审验解除锁定,无需进行年度审验,可长期使用;同时采用从民政、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自然减员信息,由区交通运输局交由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办理销卡手续。
二、办卡点的设置
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设立固定办卡点,由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财政局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人员由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派驻,接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公交优惠卡办理业务日常费用(设备更新、所产生耗材、空白卡、办公用品等)支出由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据实申请,经区交通运输局确认后,由区财政局按程序核拨。
三、补贴办法
(一)梅县区小学生、初中生、6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凭公交免费卡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按实进行财政补贴。
(二)申请人办卡、补卡免费。由区财政给予10元/张的制卡工本费补贴,并于每年3月拨付上年度制卡工本费补贴。
(三)补贴办理。补贴资金按实逐月拨付,每月5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由第三方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根据刷卡计费系统记录的上月刷卡数据核算补贴资金报区交通运输局,经区交通运输局核实认定,报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拨付。
(四)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将发放若干社会监督卡给社会监督员,及时检查发现纠正公交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2
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小学生初中生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群体免费乘坐城乡
公交车实施方案实施单位职责
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拟订特定群体免费乘坐梅县区城乡公交车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公交免费卡、监督管理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相关事宜。
二、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准时到位,做好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开展公交优惠卡日常业务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协助做好公交优惠卡办理窗口的设立、管理工作。
四、区民政和人社局: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梅县区60周岁以上老人死亡的火化名单给区交通运输局。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好梅县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人数统计工作。
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好梅县区户籍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人数统计工作。
七、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好梅县区在册登记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初中生人数统计、信息采集、集中审核及学生公交免费卡发放相关工作;每年7月1日前统一收集初三毕业学生的公交免费卡交区交通运输局重复利用。
八、区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已办证人数统计工作,协助做好残疾人免费乘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区公安分局: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梅县区辖区内人口自然减员变动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姓名、身份证号等)给区交通运输局。
十、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大力宣传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方案,及时将惠民政策通过电视等媒介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十一、各镇政府(高管会、办事处):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特定群体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相关工作,负责完善属地公交站亭、首末站、枢纽站等城乡公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十二、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按规定做好运力调节、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设施等工作,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加强驾驶员管理,严禁驾驶员以欺骗手段提高公交免费卡刷卡额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刷卡计费系统运营服务商:负责各类公交免费卡制作等相关工作;做好公交刷卡计费系统后台的批量办卡受理、系统运维、故障受理报修、数据维护、报表归类等相关工作;落实好服务合同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5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