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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梅州市梅县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5-03-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府办〔2014〕37号

关于建立梅州市梅县区社会救助工作

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同意建立梅县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李丹玲(副区长)

召 集 人:李建煌(副县级干部、区民政局局长)

曾繁进(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理昌(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孟琴(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洪春柳(区教育局副局长)

蔡如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婷(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素玉(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志英(区财政局副局长)

丘文君(区人社局副局长、基金局局长)

饶锐坚(区建设系统党委副书记)

陈均祥(区农业局副局长)

宋晋广(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朱安荣(区卫计局副局长)

黎  勇(区审计局副局长)

梁  建(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晓斌(区金融办主任)

邓晓波(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罗继光(区地税局主任科员)

刘建平(区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区民政局承担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4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