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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时间:2024-01-1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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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府办函〔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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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梅州市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新区、新城办事处),有关单位:

《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日     


梅州市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梅市府办函〔202313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区域教育发展水平,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教育根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5年,统筹城乡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初步建立,城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创建2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600个、义务教育学位4000个以上的目标任务。

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乡村学校美而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得到提升;全区建成一批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有效提升,培育一批特色优质普通高中;创建一批融合教育示范校。区域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服务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区镇村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1.合理编制学校布局规划。加强城乡人口变化趋势分析,与区域发展、城镇化、乡村振兴相衔接,深入调研城乡学校布局现状,全面摸清区域内城乡学校底数,科学制定与学龄人口分布相适应的城乡学校布局规划(2023—2027年)。重点聚焦未来五年区域内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办幼儿园建设,以及推动解决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的区域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路径。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的关系。在保障基本条件前提下,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加强乡镇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并适当扩大招生地段辐射范围。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增强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程序因地制宜做好生源极少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

2.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对照国家及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消除C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利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2020-2025年规划中期调整的机会,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调整优化一批规划项目,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鼓励支持乡镇小学加强午餐供应

3.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高中招生管理,推动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健全教师补充、培养机制,探索实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我区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梅州市梅县区高级中学)至少帮扶1所梅州市县域薄弱高中利用广梅对口帮扶政策,争取广州优质高中帮扶我区普通高中。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分类改革,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建设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培育创建一批特色高中

4.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制度规范,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强化学校学科教学的自主性,可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

5.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入落实《梅州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意见》(梅市教〔202128号)精神,推动实施《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县区教字〔202118号),组建区域教育集团,争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集团化办学,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二)强化乡镇学校联城带村功能,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6.集中力量办好三所学校实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质量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向三所学校增加资源投入,补齐短板,按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强化三所学校人员保障,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配齐配强三所学校校(园)长、学科教师队伍。进一步改革创新,探索给予三所学校一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课程教学、教育评价等改革

7.统筹推进乡村教学点撤并。按照科学评估、分类施策、先建后撤的原则,做细做实撤并方案,通过办好寄宿制学校,逐步撤并成熟的分教点,撤并后的教学点由教育部门依法依规管理,优先用于举办研学基地、乡村幼儿园、少年宫,或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8.完善乡镇学校管理模式。加强乡镇学校管理,优化乡镇学校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学区,推进实施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推动加强学区内同学段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研训一体化管理,实现学区一体化办学、综合性考评、协同式发展。到2027年,全区基本实现学区化管理全覆盖、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完善

9.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探索推进实施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推动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健全完善共同体牵头校负责制以及共同体内部教师调配、教学管理、教研培训、考核奖励、经费保障等机制,推进共同体内部管理协调、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一体化。到2025年,构建2个城乡教育共同体,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同步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规划及试点建设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到2027年,全区城乡教育共同体功能形态完善,内部资源调配无障碍,运行管理优质高效,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振兴乡村教育。

10.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探索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强化学习方式变革。用好乡土资源,丰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注重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鼓励乡村学校探索小班化教学。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合理组织和实施幼儿一日活动。开展初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积极探索普职教育融通

11.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为乡村学校精准补充优质教师资源。加强区教师发展中心内涵建设,推动教研基地、校本研修示范校、三名工作室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完善分级分类培养培训制度,在培训名额分配中向乡村教师倾斜。积极参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和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教研体系建设,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培养一批乡镇中小学兼职教研员。依托各级教研项目与平台,充分发挥教研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12.深化城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区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比例不低于5%。加强区域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师资队伍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提出辖区内各学校编制和岗位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同级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实施选优配强乡村校(园)长工程,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13.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要求,深入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班主任待遇保障。关心关注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住宿需求。推动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和心理健康干预制度

14.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化教育教学的设施和环境。强化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学科体系化数字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化教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学习。推进校地结对、区域教育数字化精准帮扶新模式,开展多类型、广覆盖的教育帮扶实践

(四)着力构建区域良好教育生态,提升教育育人成效。

15.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要求,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和校园开放日管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深入推进双减六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规范教学实施。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做好幼小衔接

16.健全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机制。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档案登记和台账管理,关注心理健康。建立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按时完成学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监测机制,一人一案及时跟进劝返复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

17.发挥乡村学校教育浸润作用。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平台建设,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乡村学校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推动学生课内认知学习和课外体验衔接融通。基于城乡劳动教育资源差异,探索开展城乡学校劳动教育结对共建活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发挥学校辐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新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多途径宣传家教理念,促进家校共育

(五)持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高质量赋能区域协调发展。

18.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深入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改区域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推动职业学校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紧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水平专业。推动依托产业园区,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对接区域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联合体

19.夯实乡村人才振兴基础支撑。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设农林牧渔专业,设立农村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技术等专业点,按适农要求升级改造传统专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实施路径,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试点先行。全面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353号),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本。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重点用于三所学校建设、城乡教育共同体创建、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及课程教研建设。鼓励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学校开展试点建设,配套资金、配强师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积累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

(三)强化督导评价。将教育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并作为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我区将结合实际,把教育行动方案相关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对各镇(高管会、办事处)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开展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附件: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重点任务.xlsx

《梅州市梅县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4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