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府办函〔202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区制定了《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1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关于全区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区应急管理局 |
2 |
梅州市梅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 |
区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