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梅州市梅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梅州市梅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推进信用系统网站建设、信用立法和标准规范建设、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实施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赖启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房文东(区管二级主任科员)
钟加练(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古英智(区法院副院长)、曾华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雄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房喻文(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何皓儒(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杨冰冰(区委编办副主任)、胡孟琴(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叶友(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系统副书记)、钟志文(区科工商务局副局长)、魏少忠(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毅(区司法局副局长)、温利梅(区财政局副局长)、王绍荣(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浪欣(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赖志宇(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卢敏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舒雷(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志祥(区水务局副局长)、巫达文(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国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李刚松(区卫生健康局一级主任科员)、侯祝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张伟忠(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丘克波(区税务局一级主办)、许国义(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法规股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并抄送区委编办。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