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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梅州市梅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0-08-21   来源: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梅州市梅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梅州市梅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推进信用系统网站建设、信用立法和标准规范建设、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实施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人:赖启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房文东(区二级主任科员)

钟加练(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古英智(区法院副院长)、曾华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雄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房喻文(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何皓儒(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杨冰冰(区委编办副主任)、胡孟琴(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叶友(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系统副书记)、钟志文(区科工商务局副局长)、魏少忠(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毅(区司法局副局长)、温利梅(区财政局副局长)、王绍荣(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浪欣(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赖志宇(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卢敏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舒雷(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志祥(区水务局副局长)、巫达文(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国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李刚松(区卫生健康局一级主任科员)、祝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张伟忠(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丘克波(区税务局一级主办)、许国义(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法规股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并抄送区委编办。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