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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区局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年度各项重点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梅县区市监字〔2023〕7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双随机抽查监管理念

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基础性作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健全“两库”建设动态维护工作

“两库”建设是随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区局各相关股室要按照《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建立本业务条线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管理,及时做好动态维护更新,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细化监管细则,提高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组织实施抽查检查

区局各相关股室要依托市级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任务时限内按照《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开展检查。对合并抽查的按照“谁发起、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牵头股室负责将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后的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所有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区局各相关股室要按照本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抽查方案。在监管平台发布抽查计划时,要严格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中“计划名称”等相关内容规范填写,对照清单(第三版)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无监管对象除外),检查结果录入率和对外公示率均达到100%。全年抽查事项工作任务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30%以上,9月底前完成70%以上,11月15日前达到100%,全面完成检查、录入向社会公示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续处置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督促考核

区局将通过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检查,对未按时开展或未按时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进行通报。

请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及时总结和分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区局信用监管股。

联系人:肖俊,联系电话:2589356,电子邮箱:mxxyfxjgg@163.com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梅县区市监字〔2023〕16号附件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