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县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梅县区审计局副局长 梁强华
2022年12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扶持实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挖潜增收,提升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注重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充分利用财政、税收政策,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区委、区政府根据疫情发展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积极调整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发行2021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促投资、稳增长;落实国家减税降费要求,帮助企业纾困发展。2021年度,全区生产总值实现237.71亿元,比增6.2%,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实现平稳运行。通过挖潜增收、盘活存量资金等办法提高财政收入;通过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预算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力;通过采取“偿还、核销、压降、转化、置换”等措施,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在受到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区财政等部门积极解决严峻的收入形势和财政支出的矛盾,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度,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38亿元, 比增12.34%;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7亿元,比增102.76%。
——统筹兼顾,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重点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持续加大对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民生保障支出,2021年度共支出43.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7.44%,占比同比增加7%。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提升。区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整改,整改成效较为显著。上一审计年度审计查出的17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52个,整改完成率88.37%,其中上缴财政资金5679.7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81.1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51170.93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 5085.71万元,推动建章立制6项,采纳审计建议35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同时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三保”财政保障情况进行专题审计。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5.28亿元,总支出79.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7.98亿元,总支出34.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23万元,总支出9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2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5.4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能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组织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保障“三保”、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一是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涉及金额7345.66万元;二是部分支出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涉及金额4971.98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的预算指标在2020年未使用完、使用率偏低的情况下继续在2021年度超需求安排预算指标,造成当年执行率低,未达到50%。
2、部分预算未按规定批复、下达。一是部分年初预算未及时下达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涉及金额26,081万元;二是财政部门未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金额395万元。
3、部分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未严格执行当年解决梅县区历史“三保”缺口预算,涉及金额6324.56万元;二是未及时发放休禁渔民补助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涉及金额4899.94万元。
4、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部分财政存量资金超过2年以上未及时清理盘活缴入国库,涉及金额237.55万元;二是不合规使用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5,761.34万元,主要是用盘活资金冲减人员类支出等;三是部分预备费使用不合规,涉及金额192.81万元,主要是用于解决政策性亏损挂账历史债务、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四是扩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范围,涉及金额80万元,主要是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不属于支出范围的解决原梅县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集资款兑付。
5、部分债券项目进度慢、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个2021年度债券项目资金支出率偏低,分别是梅县区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及周边环保、文旅建设项目的支出率为50.72%和梅州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二期)的支出率为7.32%;二是通过收回项目单位债券资金、“以拨代支”方式,造成债券资金滞留、沉淀;三是有2个项目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将债券资金用于汽车加油、食堂补贴等经常性支出合计金额30.51万元;四是债券资金拨付不合规,将梅州松棚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债券资金3616.85万元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6、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达标。主要是2021年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10.89万元、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7.20万元未按绩效考核规定在第二年3月前发放完毕。
7、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主要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3家公司2021年土地出让价款合计6300.55万元;二是未制订河道采砂开采权出让收入的使用管理办法。
8、部分中央资金工程项目进度慢,未及时组织验收。一是省道S225线、省道S222线路面改造工程分别超工期14个月、8个月仍未完成;二是省道S224线路面改造工程完工5个月尚未组织交工验收。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对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一是4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准确或不科学,主要是部分预算支出率低,预算编制明显超过实际需要;二是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或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986.2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差额及退休人员的费用预算已编制,未获批复,由该单位的其它资金列支;三是2个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低,涉及金额620万元,主要是红色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军休家园建造经费,执行率分别为0%和32.47%。
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是4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培训费,涉及金额17.87万元;二是4个单位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包括违规占用其他单位的车辆、虚列公务用车费用、无公车台账等;三是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5.31万元。
3、津补贴发放方面
抽查发现6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包括违规发放电话卡、临聘人员值班补助、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涉及金额3.38万元。
4、财务收支方面
一是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4.10万元,主要是收取的承包款、租赁款、管理费及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等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1个单位采用以拨代支的方式支付养护中心及道班包干费用,涉及金额41.84万元;三是2个单位零余额账户未经审批向基本户转拨资金,涉及金额282.42万元;四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其中2个单位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单位采购物业服务(绿化养护)未报区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组织对区2021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交通、能源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重视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工程审批基本及时,建设单位及相关镇基本能按各自的职责要求推进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重点项目未按期推进建设。有3个项目因受资金尚未落实或未到位、高速公路红绿灯产权移交问题、工程前期申报审批和招投标等滞后影响,截至2021年9月底,仅完成投资4.32%、32.36%、48.64%。主要涉及国省道路面改造、美丽农村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
2.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个美丽农村公路工程征地手续不够完善,未对征地事宜进行公告,未与征地用户签订协议;二是有1个道路提升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加及调减子项目,均未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三是有3个项目均未取得施工许可,提前开工建设,主要涉及国道G206线路面改造、美丽农村公路提升等工程;四是部分工程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其中有5个项目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缺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2个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缺少专项施工方案,有2个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围蔽等;五是部分工程计量资料不准确,主要是有些工程的计量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未经监理单位审核,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六是有2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和执业不合规,主要涉及省道S224线及个别镇的道路提升工程。
(二)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组织对区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交通管理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电子警察建设、运维、处罚等有关规定程序,对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交通安全环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设备规划建设、设备管理不规范。一是2台区间测速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不合理,途经3个红绿灯;二是4台测速类监控设备间距不足10公里;三是14台监控设备公告内容不真实或未明确设置地点;四是5个地点的监控设备未设置配套标志和标牌;五是2台测速类监控设备未设置多级预告标志。
2.设备备案与运维不到位。一是未制定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制度,未建立维护台账和管理档案;二是3个路段14台设备仅有1台在集指平台备案;三是2台设备在已拆除或连续六个月未上传采集的违法行为信息时,未在集指平台修改为“停用”;四是2个测速类设备到期后未依法进行检定。
3.处理处罚后续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在2019年至2020年间对有5次以上违法信息未处理的22辆机动车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告知;二是有12宗异议申诉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查完毕。
(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对区级2021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重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按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逐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区政数局未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二是区职能部门对部分信息系统监督不到位,未及时更新共享,如区住建局等单位在区惠民信息平台“部门公开”模块中的信息未及时更新;三是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四是区政数局未对关键数据岗位人员开展安全背景审查、未对“智慧梅县政务指挥中心”测定信息安全保护等级。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石坑镇党委及政府、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局共4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石坑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被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乡村振兴、文化教育、市场管理等各项事业发展,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执行和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部分重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有2个单位制订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存在没有责任追究方面的内容、与决策制度的规定不符、无大额资金具体支出的范围和金额标准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规定,涉及金额539.6万元,主要是教育部门支付中小学工程款及设备购置款、镇政府支付道路工程款和垃圾费用等;三是有1个单位未制定党风廉政制度、有2个单位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四是有1个单位经费下达不准确,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下达和发放不准确,且2019年多拨的生均经费4.32万元未按要求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五是有1个单位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日常巡查管护力度不够、河湖“四乱”问题未整治到位。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65.65万元,主要是店面出租、电站承包、闲置校园校舍出租等收入款项未及时上缴区财政;二是有2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42.67万元,主要是无预算支付镇派出所聘请辅警、勤务人员工资奖金及对相关单位的春节慰问经费;三是有2个单位费用支出依据不规范,入账单据不完整,涉及金额8.05万元,主要是支付洗车费、宣传制作费等无明细清单,公务费支出无审批等;四是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金额207.68万元,主要是该单位将学校运动场改造等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五是有1个单位未经财政审批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50万元;六是有2个单位的往来账款超过3年未清理,涉及金额710.12万元;
(三)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出租、处置国有资产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先处置后审批;二是有1个单位未足额收取生猪定点屠宰场、水电站等的承包款,涉及金额45.03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的活动场和转水梅园森林公园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未入账反映,涉及金额62.67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的上级统一采购下拨的消防车,因手续不完善,未入账反映,涉及金额67.4万元;五是有1个村卫生站建成后未通过验收,造成闲置;六是有3个单位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报财政部门备案,涉及金额65.3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桌、办公大楼及宿舍的维修和绿化等政府采购项目。
(四)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租赁车辆未选用定点服务公司,涉及金额4.92万元;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有2个部门单位未对公车使用时间、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登记,有1个单位超编配置公务车2辆;三是有2个单位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4.43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违规多发放节日值班误餐补助、职称评审工作补助和超范围发放评卷误餐补助,涉及金额8.8万元。
(五)政府采购、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未有效监督服务方履行义务,主要是委托电视台宣传知识产权广告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段全面落实、委托第三方的餐饮食品抽检只完成合同任务的40%且不合格的检验结果未及时通知生产经营者;二是有1个单位购买红外线电子体温计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涉及金额26.4万元;三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其中:有1个部门实施的投资总额合计151万元的5个公路工程项目均未按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1个部门实施的道路工程、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均未按规定执行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有1个部门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涉及金额18.8万元,有1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未办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有1个部门把关不严,道路工程的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且多计工程造价。
四、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扩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综合业务大楼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区妇幼大楼总投资额约9337.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综合业务大楼、附属楼及设备购置。审计结果表明,区妇幼保健院基本能按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组织大楼建设,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工程部分决策执行不到位,主要是未组织对调整后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二是部分建设程序不合规,主要是部分工程未获得变更批准即变更设计、施工许可证工期到期后未申请延期。三是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不合规,施工单位投标时提供虚假承诺,未按规定更换项目负责人;区建设主管部门违规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区妇幼保健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订立施工、监理合同的相应条款,未有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提交履约保函。四是区妇幼保健院对工程监管不够到位,未严格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尽责,工程变更后的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投标时的配置要求,工程多计造价103.58万元,工程弃运土运距调整依据不充分。五是工程新进医疗设备管理不完善,部分设备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311.45万元。
五、民生审计情况
(一)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审计方面
组织对我区2021年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相关部门能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抓好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新增3所幼儿园,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355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城区幼儿园学位紧张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学前教育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部分公办幼儿园无教职工编制、未足额配齐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达标;二是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因错报而多拨的普惠性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未按要求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涉及金额5.76万元;三是延伸审计5所公办幼儿园及5所民办幼儿园,发现存在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超范围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备案、部分幼儿园幼儿数超过核定标准等问题。
(二)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卫健、疾控等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上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工作部署,推动完善疫苗流通、保存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8个医疗单位未及时更新和正确录入系统中冷链设备信息;二是由区疾控隔离存放的15100支报废疫苗未及时销毁;三是有9个接种单位2018年后补充更新的冰箱为非医用标准冰箱、疫苗储存冰箱使用年限超过建议使用年限;四是部分疫苗接种工作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反映,涉及金额45.58万元;五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入68.56万元未上缴财政。
六、其他方面
配合省审计厅对梅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及整改工作,指出我区在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污治理、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会同市审计局对我区水利及农村集中供水进行审计,指出存在未完成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部分工程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和部分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推动资源保护和规范利用;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区2013至2021年6月期间的存量违法用地进行审计调查,推动用地规范、执法高效,等等。
七、审计移送情况
2021年审计年度,区审计机关移送事项涉及施工单位违规投标、施工和监理履职不够到位等方面。
八、审计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字当头,推动梅县实体经济发展。要压实各镇各部门稳定经济发展政治责任,积极对接国家和省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政策,靠前发力,逐条逐项吃透政策、用好政策;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确保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形成经济发展政策合力。
(二)坚持改善民生,提高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做好收入形势分析,挖潜增收,努力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改革发展、重点项目、民生事业等;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短板,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目前政府债务数额较大,财政偿债压力较重,要想方设法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时刻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严防新增隐性债务行为,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扎实做好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将新增债券安排在前期准备成熟的项目上,财政部门要对债券资金使用实施情况监控,确保债券资金达到预期目标。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依法管财用权。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财政资金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规定,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和发挥闲置资产效益;要强化部门单位财会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意识,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和内审机制,严格管好财、用好财;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突出问题、典型事项,以专报形式报送至区主要领导,并由督办部门直接跟进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镇和部门单位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重任在肩,惟行惟勤!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职,尽责担当,干在实处、勇毅前行,加快生态发展区更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梅县老区苏区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