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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梅县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替补录取学生的公告

时间:2024-08-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2024年梅州市梅县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按照《关于2024年梅州市梅县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规则和替补录取规则的通知》(梅县区教基字〔2024〕36号)和《关于2024年梅县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的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替补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办法

  (一)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补录方式

  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有五个批次:分别是北实双语学校初一级走读生,华业外国语学校小一级走读生、初一级走读生和初一级寄宿生,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初一级寄宿生。该五个批次中:华业外国语学校小一级走读生、初一级走读生和初一级寄宿生已无招生空额,不再进行补录;北实双语学校初一级走读生、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初一级寄宿生剩余的招生空额数(见附件1)依照8月2日摇号现场抽取的替补录取规则,即按照学生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进行等额替补录取(各批次替补录取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以上需要替补录取的两个批次中,若替补录取学生未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而再次产生招生空额,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再组织补录。

  (二)报名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补录方式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有五个批次:分别是北实双语学校小一级走读生和初一级寄宿生、华业外国语学校小一级寄宿生、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小一级走读生和小一级寄宿生。该五个批次中:华业外国语学校小一级寄宿生已无招生空额,不再进行补录;其余四批次均有部分招生空额(见附件1),学校可于8月13日前自行向社会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做好入读资格审核工作。

  二、补录学生注册时间

  替补录取人员须在8月13日前按学校通知时间持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学校要求的相关证件到民办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且未与学校沟通说明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补录。若发现此类学生参加补录,则取消其补录资格。民办学校必须退还学生家长缴交的所有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

  (二)已在公办学校报到注册,后又被民办学校补录且通过审核并注册的学生,须于8月16日到公办学校注销报到信息(在公办学校报到注册的费用可退还)。对于重复注册或通过非统一招生程序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我局一律不予在学籍信息系统中操作注册审核通过,由此出现学生问题学籍的,后果由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要加强编班管理,在编班时严格按照标准班额要求,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

  (四)各民办学校应加大宣传力度,向家长详细解释替补录取流程,保证替补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学校不得补录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且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为依据开展补录工作,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名目向补录学生违规收费。

  

  附件1:2024年梅县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空额数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梅县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替补录取人员名单.xlsx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