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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3-08-1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请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9月8日前到梅州市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7到31号窗口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753-8586582。

  网报时选择邮寄的,其教师资格证书将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委托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带齐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委托书。

  随证书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需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人事档案,若个人保管导致遗失的责任自负。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