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评估组对申请设立的梅州市梅县区质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律韵艺术培训(梅州市梅县区)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察看和材料审核,经评估组研究,拟同意设立梅州市梅县区质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举办人:古丽丽;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楣杆北路2-13、2-14号】、律韵艺术培训(梅州市梅县区)有限公司【举办人:曾淦宣;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楣杆南路D1区1栋五福大厦20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县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反映,举报电话0753-2589561。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