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我局受理了《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梅州梅县110千伏宝坑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梅州梅县110千伏宝坑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 |||||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 |||||
联系电话:0753-2589390 传真:0753-258939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2024年8月1日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广东科泓药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环市西路上黄塘 |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3938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将现有车间改建为外用制剂生产车间、食品生产车间等,调整原有产品产能,新增鲜炖燕窝、二硫化硒洗剂、利丙双卡因乳膏、美沙拉秦栓生产线。 | 废气: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二硫化硒生产线产生的恶臭。采取在空气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回风口以及排风口安装空气过滤器等措施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含硒废水经自建含硒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除含硒废水外的生产废水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的较严者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排入明阳水。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其中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固废:项目含硒污泥、不合格或过期药品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非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废滤料由厂家更换后回收;综合废水污泥定期清掏回用于厂区绿化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梅州梅县110千伏宝坑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 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湖维村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02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扩建110千伏主变压器1台,容量为1×40MVA,110kV及35kV侧扩建主变进线间隔1个,无新增出线;10kV侧改造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新建8回出线。 | 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现有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噪声:项目变电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废旧蓄电池、废变压油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电磁环境:运行期工频电磁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
梅州梅县110千伏宝坑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