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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立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量化考评机制

时间:2021-06-15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切实推动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率先明确建立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量化考评机制,有效推动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一、量化考评指标,实现精细化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承销团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发展要求,在压实承销团成员履行承销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交易和服务等要求,探索设立涵盖广东省政府债券一级市场情况、广东省政府债券二级市场情况、承销团管理其他工作等三大指标的考评体系,每批次发行后、季度末和年末对承销团成员进行考评。此外,考评指标中将承销团成员创新事项作为加分项,引导机构充分发挥信用债等金融产品的发行管理经验,主动谋划、积极参与广东省政府债券创新试点工作。

  二、引入二级市场指标,提高发行市场化水平。为推动广东省政府债券一级二级市场协同发展,创新引入广东省政府债券二级市场现券交易情况作为考评指标,兼顾银行类机构和券商类机构特点,充分考虑券商类机构自身持有债券意愿实力相对不足、但对接市场推动二级市场交易能力强的实际情况,将现券交易金额和笔数作为指标内容,鼓励承销团成员积极参与二级市场交易,有力推动盘活广东省政府债券存量,有效提升流动性,引导广东省政府债券定价更加市场化,进而进一步合理降低发行成本,有效推动广东省政府债券市场发展。

  三、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每批次发行后、季度末和年末对承销团成员进行考评,及时公布考评结果,推动承销团成员结合考评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承销、交易等工作,充分调动承销团成员积极性,进一步防范发行风险。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合理确定指标具体构成及权重,不断推动承销团健康有序运转。根据考评机制,2021年4月,广东对2021-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70家成员进行考评,并在承销团内部公开考评结果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