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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产业集聚地2023年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4-07-1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总论

       2022年5月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编制了《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提交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年5月18日,梅县区产业集聚地规划环评取得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梅市环审〔2022〕12号”。

      二、集聚地概况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于2015年5月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等8部门批准设立,依托广梅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享受省产业转移相关政策。梅县区产业集聚地按照点状发展布局,推进城东谢田、葵下和白渡沙坪、梅州坑等七个工业地块发展。围绕“2+1”产业布局,着重培育以BPW(梅州)车轴为龙头,汽车零部件、机电制造、工程机械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和嘉元科技为代表,铜箔为主的电子信息两个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智能家电制造产业。

     为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要求,梅县区产业集聚地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的理念,减少发展工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三区三线”管理和加强“三线一单”的管控,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集聚地的生态功能。为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区园区管委会于2019年6月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增设了环保和安全生产部,设置了3个岗位,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环保及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执行环保及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集聚地环保工作情况

    (一)规划环评编制情况

       根据《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和梅县产业园(集聚地)规划要求,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环评规划于2022年5月获得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同意。下一步区园区管委会将积极配合区科工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持续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引进和环保准入等工作,引入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类型企业,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进入。

     (二)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目前引入企业主要为机械装备制造等类型企业,废水排放量较小,企业废水均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根据《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和梅县产业园(集聚地)规划要求,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包括谢田污水处理厂、悦来污水处理厂与梅州坑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成日处理200立方的悦来片区沙坪污水处理站和长约2公里的配套污水管网;已完成建设概算总投资4000多万,全长8100米的梅县区产业集聚地铜箔产业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梅州坑工业地块项目调整,梅州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项目立项。

   (三)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目前梅县区产业集聚地已编制应急预案,建立了“一企一档”机制,后续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对接企业,开展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环保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资料。梅县区产业集聚地内企业产生的固废均由企业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并由企业将处置情况提交至管理平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实时监管固废的去向;梅县区产业集聚地内现有多家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项目准入执行情况

       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规定,按照《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围绕产业发展主导产业和环保准入清单要求,做好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严禁引进向河流排放汞、镉、六价铬等一类水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入园企业申请项目表均经环保部门审查把关,对环保部门提出有异议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园,避免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出现污染转移问题。在园区“三线一单”实施以来,梅县区产业集聚地内未引进向河流排放汞、镉、六价铬等一类水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和钢铁、化工、制浆造纸、印染、鞣革、发酵酿造、电镀(含配套电镀)及生态发展区内的矿山开采等排放重金属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五)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环办〔2020〕51 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1号)等关于环境应急预案的文件规定,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编制了《梅县区产业集聚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12 月在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好区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挂点项目、干部驻点企业,部门联合巡查”的工作机制,区园区管委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加强集聚地内企业检查指导服务,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了解企业环保和安全设施运行、人员培训等情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此,区园区管委会专门制定了《企业巡查制度》。2023年园区管委会共组织安全巡查40次,共发出安全生产和环保落实提醒函74份,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科工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发出危废企业相关工作联系函和产业准入征求意见函共9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区园区管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最新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考核、水体、土壤、空气等环境管理工作,督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开展环保巡查。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辖区重点单位企业切实做好环保安全自查工作。按照“一患一册一档”的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和责任人,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加大巡查频次。

  (二)加强对涉(危)固废企业监管。区园区管委会将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对危固废收贮、处置企业,尤其是未经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程序办理准入的企业进行严格管理。

  (三)加大环保和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辖区电子屏、宣传栏、微信联络群等宣传环保和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环保知识培训,增强辖区内企业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四)严守产业准入关。对于不符合“三线一单”《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梅市环审〔2022〕12号)、《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园区准入的企业,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共同守好产业准入关。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根据区政府出台印发的《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推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升园区管理与服务整体效能。

       区园区管委会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环境保护需要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积极开展环保巡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环保和生产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