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1、文件名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2、文号:民政部49号令、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3、发文部门:民政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2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1、扶持政策措施名称:广东省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2、扶持对象:养老机构 3、实施部门:民政部门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3 |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1、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截至2019年12月,梅县区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12.1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9.6%。截至2020年6月,我区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5个,其中城市8个、乡镇25个、农村5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1.5 %,乡镇达到 100 %,农村达到14.4 %。 2、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2、《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3、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凭证(或者房产证),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或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6、食品经营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8、环评报告(5000平方米以下免于环评)。 3、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养老机构登记后应当主动向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当在完成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到养老机构所在区民政部门办理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对于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全的,区民政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举办者补全材料后备案;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4、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与福利股 5、联系方式:0753-2589202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指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4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养老机构备案 | 1、事项名称:养老机构备案; 2、办理材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凭证(或者房产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或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环评报告(5000平方米以下免于环评); 3、办理方式:社会事务与福利股; 4、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5、结果送达:符合条件的书面提供《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8、办理机构及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和福利股办公室; 9、咨询查询途径:0753-2589202; 11、监督投诉渠道: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号码:0753-2560781 投诉电子邮箱:mxmsswg@163.com 信函投诉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收(514700)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5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1、事项名称:养老服务运营补贴、养老服务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 2、办理材料1)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机构备案回执、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产权人与运营者签订的协议、责任保险合同、自查报告表,工作人员的花名册、聘用合同及缴交社保记录、身份证、上岗证、职业资格证,服务老年人的入住服务合同、送养人(监护人)资料。2)养老服务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梅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申请资助审批表,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回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申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方式:社会事务与福利股; 4、办理时限:1)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每年2月25日和8月25日前;2)养老服务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不限; 5、结果送达:符合条件的即时送达或可致电办理机构查询;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8、办理机构及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和福利股办公室 9、咨询查询途径:0753-2589202 10、监督投诉渠道: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号码:0753-2560781 投诉电子邮箱:mxmsswg@163.com 信函投诉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收(514700)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6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1.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 2.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3.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梅县区户籍80-99周岁老人; 4.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高龄津贴每人每年300元; 5.办理部门: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6.办理时限:重阳节前 7.咨询电话:0753-2589202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梅县区政府网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9家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8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2019年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2宗,2020年1宗 2、2、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2019年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2宗,2020年1宗 3、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2019年1月至6月,我区利民老年公寓收住老人142人次申请补助金额7100元;白渡镇善运颐养院收住老人126人次,申请补助金额6300元,康乐养老院收住老人161人次,申请补助金额8050元;颐福善养老院收住老人206人次,申请补助金额10300元。以上四家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的老人合计635人次,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各补助金额31750元,总共63500元。 2019年7月至12月,我区利民老年公寓收住老人200人次,申请补助金额10000元;白渡镇善运颐养院收住老人119人次,申请补助金额 5950元;颐福善养老院收住老人248人次,申请补助金额 12400元。三家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的老人合计567人次,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各补助金额额28350元,共56700元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9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2019年高龄津贴申领数量:20566。 本行政区域2020年7月百岁老人保健金申领数量:70。 2、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2019年高龄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20566。 本行政区域2020年7月百岁老人保健金申领审核通过数量:70。 3、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无 4、4、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本行政区域2019年高龄津贴发放总金额:6169800。 本行政区域2020年7月百岁老人保健金发放总金额:75000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10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2家 2、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一家三星,一家四星 3、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根据《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
11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 1、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至八十五条。 2、2、行政处罚结果:无 3、行政复议: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 4、行政诉讼: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 5、监督方式及电话:0753-2589193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各地相关法规、信息公开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 ■梅县区政府网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