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
三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2026年6月9日,梅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外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三起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典型案例,旨在深入推进全区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多起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一、典型案例情况
案例一:某镇某烟花爆竹零售店为贪图销售和存放便利,违规将大量烟花爆竹产品擅自储存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审批的临街仓库内。当地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依法收缴。
案例二:某镇一处商铺未经许可擅自采购烟花爆竹产品并在店内销售,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商铺实际经营者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依法收缴。
案例三:某镇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越许可经营范围,擅自留存一箱B级专业燃放类烟花产品在店内兜售,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规定。2026年5月,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涉案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依法收缴。
上述三起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典型案例,均暴露出部分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不足等问题,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最终均被依法予以严惩。
自全区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切实履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全链条环节实施闭环监管。
下一步,梅县区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把审批许可关口,铁腕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致力于构建并健全“源头管控、过程监督、末端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