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拟同意梅州市梅县区优乐森林幼儿园提出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同意该园举办者由“李科”变更为“梅州市梅县区盈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邱彭华”;
二、同意该园法定代表人由“李科”变更为“邱彭华”。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县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反映,举报电话:0753-2589561。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