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国道G205线梅县区白渡镇觉慈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事故车辆导致油类污染沥青路面。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积极跟进处理,依法定损后向当事人先后送达了《公路路产损失赔偿通知书》与《催缴函》。但当事人始终未予理会。


直至2025年8月,鉴于当事人长期拒不赔付,为坚决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依法保障公路财产不受侵犯,中心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经审理已作出生效判决,判决涉事责任人限期支付路产损失费用。

据悉,近期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加大路产路权保护力度,对在日常巡查及交通事故后续处理中发现的多起因事故造成公路护栏、标志标牌、路面及其他附属设施不同程度损坏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事故责任人依法出具《公路路产损失赔偿通知书》与后续《催缴函》,告知其应当承担的赔偿义务及相应法律后果。大部分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责任,积极配合完成路产损失赔偿工作。但仍有极个别责任人,在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催缴文书后,虽经多次沟通与催告,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该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不仅直接侵害了公路路产,影响受损设施的及时修复,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妨害了公路部门对公路安全畅通的保障。该中心经认真研判,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向不法侵害路产行为“亮剑”,依法追缴路产损失赔偿。目前,在法务介入后,主动缴交赔偿费4宗;庭外调解后依法缴交1宗;法院开庭依法判决赔偿1宗。接下来,该中心将继续严格依法行使路产管理职责,加大保护力度,对任何损害公路设施且拒不赔偿的行为,都将坚决诉诸法律,一追到底,切实保障公路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与畅通,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国家所有的重要公共财产,是保障公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重要基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的义务。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涉事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其法定义务。通过诉讼追缴路产损失费用,是公路部门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的正当之举,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侵害路产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在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郑重提醒与呼吁:法律责任不容回避!发生交通事故若涉及路产损坏,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路管理部门调查与定损,并依法按时足额履行赔偿。任何试图逃避、拖延或拒绝履行的行为,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