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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产权,登记为民-梅县区发放首本居住权证书

时间:2025-06-1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居住权”—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的重要用益物权,首次赋予居住权人“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法定保障,它实现了“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诉求。

  今年,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十年耕耘,为民守护安心家,十年蝶变,便民利民展新篇。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在接到群众电话咨询如何办理居住权后,面对居住权登记这一全新领域,登记中心展开了一场业务能力升级攻坚战,加强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法律条文及学习居住权业务知识。2025年6月6日下午,为梅县区新县城某小区的杨女士和其母亲办理了梅县区首宗居住权证,并于当天下午为杨女士和其母亲颁发居住权证明。薄薄的一本居住权证明,却承载着一个家庭“老有所安”的期盼。首宗居住权的办理,代表着从“有房住”到“住得心安”的跨越,这不仅标志着居住权的法律条文走入现实,更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十年“登记为民”初心的生动诠释,彰显着不动产登记从“财产保护”向“民生保障”的深层转变。

  下来,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继续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深化便民高效各项措施,打造“规范、便民、廉洁、高效”不动产登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