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梅州市群文作品创作工作方案》,梅县区文化馆现面向全区开展 2025 年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更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反映时代风貌、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办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文化馆
三、征集范围
作品类型: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各类文艺作品。
作品主题: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伟大变革,展现梅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风土人情、人文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尚;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客家文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元素。
作品作者:面向梅县区全体群众,包括业余文艺爱好者、文艺团队、在校学生等非专业文艺创作者。
四、征集时间
2025年6月6日——7月30日
五、征集方式
线上征集
投稿邮箱:mxqwhg@163.com
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 “2025年梅县区群众文艺作品征集 - 作品类型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联系电话”。
投稿内容:作品为电子文档(舞蹈作品为视频文件,格式为 MP4;戏剧、曲艺、音乐作品为剧本 Word 文档),并附上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线下征集:线下投稿需提交作品纸质文档+电子版文档。
投稿地址:梅县区程江镇府东二路11号文化中心三楼梅县区文化馆。
联系人:宋雯妮,联系电话:0753-2589857
六、作品要求
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其他比赛中获奖,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如因作品版权问题引发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艺术性:作品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内容、形式、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体现时代精神和艺术感染力。
思想性:作品内容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具有正确的价值导向。
表演性(针对舞台表演类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应考虑舞台表演效果,时长一般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便于在各类文化活动中展示演出。
七、评审与奖励
评审方式:邀请业内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终审评选出获奖作品上送参加梅州市群文文艺创作作品评选。
奖项设置:
各类作品分别设: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在梅县区文化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八、注意事项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所有征集作品,梅县区文化馆有权在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网络传播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梅县区文化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