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2025年梅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简介

时间:2025-06-0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符合条件的梅县区户籍学生可于每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前往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学生本人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梅县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惠政策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2.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3.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执行;

  4.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1.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注册,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带齐证件共同到梅县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签订《借款合同》(每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

  3.就读高校确认贷款回执信息(学生是否到校报到);

  4.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每年12月底前)。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料(均带原件,无需复印件)

  1.贷款申请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导出申请表。注:可前往梅县区教育局办理时打印申请表,因填写信息需要较长时间,请学生提前在系统内完善贷款信息;

  2.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

  3.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两人都必须是梅县户籍,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后楼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文化路1号),联系电话:0753-2589079。

  六、注意事项

  非梅县区户籍学生请前往户籍所在的县级教育局进行申请。例:兴宁市户籍学生前往兴宁市教育局申请;大埔县户籍学生前往大埔县教育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