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狠抓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和医保工作“两手抓”,努力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医保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治工作职责分工,牵头研究部署医保改革与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
(二)扎实开展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坚持个人带头自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课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书记讲党课”、党员干部大会、党支部学习会等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把开展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起来,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原文、悟原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与业务学习同步推进。充分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参加广东省 2024 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为100%,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局领导班子始终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持续规范权力运行;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规范、高效。
二是主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通过举办全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学习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顺利完成本局干部 2024 年度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医保队伍建设、提升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效能提供有效保障。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贯穿到医保工作全过程,结合“创文”挂点社区帮扶工作和业务开展实际,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到社区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医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给人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医保意识。
二是开展基金监管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了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扩大医保法治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稽核调研。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于6至8月开展了2024年梅州市梅县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核查工作。通过“大数据筛查+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开展全覆盖核查,追回医保基金248.54万元,深化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日常监管方案,我局对辖区内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行政检查,对日常医保基金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刷卡、员工参保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
三是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于4月8日联合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24] 6号)精神,交流了各部门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全区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对2024年医保基金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四是开展医保信息化工作。贯彻上级医保部门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医保基金事前智能审核模块,推动基金监管工作关口前移,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线上+线下”相结构的新型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接入药品耗材追溯码功能模块,逐步实现全量采集,为基金使用构筑新的技术防线。
五是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品价格。根据《“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价格进行现场巡查及比价,督促存在药价异常的定点药店调整药价至合理水平,其中单价降价最高达116元,降幅最大达55.48%。
(六)优化经办服务,推进法治惠民便民
一是积极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梅县区首批广东“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全部纳入医保便民服务点建设范围,下放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至镇村分别达35、24项,赋予典型镇、村区级行政职权公共服务11项和13项,开通我区309家村卫生站的梅州“村医通”医保结算,打造足不出村、网格化服务、一站式联办等便民服务模式。
二是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医保局2024年度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相关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集成化服务。
三是持续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通过进一步压缩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办结时限,推进糖尿病、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优化线上参保缴费、查询服务便捷度,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为群众就医报销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医保部门、区委、区政府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普法宣传内容、形式新颖度不够。宣传内容与案例结合较少,多为政策普及,宣传形式更多停留在摆摊宣传、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印制海报和制作宣传栏等传统形式上,在互联网、多媒体等平台的运用力度有限,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一定程度影响了宣传效果。
二是法治建设队伍力量有待加强。我局组建时间相对较短,行政执法人员不够充足,区内共有29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大多分布于各个乡镇,监管工作呈现出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日常监管任务较重,对日常监督检查中的执法力度、成效以及医疗保障工作的长效发展有一定限制。
三是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设备设施较薄弱、经费保障不够,加上镇村医保经办专业人才匮乏、技术力量薄弱,医保服务下沉镇村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
持续开展基金监管主题宣传月活动和基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进医保电子凭证覆盖面、医保基金事前智能审核、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等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构筑新的技术防线;有序推进医药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价格监测机制,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
(三)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推动医保便民服务下沉镇村,加快推进“百千万工程”医保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普通门诊医保报销镇村一体化工作;巩固“村医通”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医保基层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不断增强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二是持续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提升经办综合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服务参保群众,为打造全区优质高效营商环境贡献医保力量。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生动、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