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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0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强化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局党组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聚焦区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每条反馈意见都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都切实可行,做到点对点、不漏项。

  (二)落实整改要求,坚持真改彻改

  局党组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分类问题清单,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至目前,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4个,1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了5个工作计划和4个工作方案,形成了4份调研报告。

  (三)推动建章立制,注重成果转化

  局党组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建立健全了7项规章制度,将有效措施长期坚持,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做到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二是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开展学习教育。

  (二)对“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内容仍停留在十八大前版本,政治敏锐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立即更换了宣传栏内容,在今后的党建宣传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严格把关。

  (三)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调整并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是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三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并接受监督评议。

  四是健全完善了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信息发布“采、编、审、签、发”全流程管理。

  (四)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到位,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1.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审批制度和外出期间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是要求司法所指派专人每日抽查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数据,填写《日常监管核查记录表》。

  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思想汇报工作,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应每月汇报身体情况。

  四是建立了收文登记制度和预接收报到登记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

  五是制定了《梅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检查。

  六是深层次开展谈心谈话,提高相关股室和司法所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

  2.对“法律援助宣传不够,覆盖面有待拓宽”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制定了《梅县区法律援助处2023年宣传工作计划》,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册,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3.对“人民调解能力和技巧不足,规范化水平有待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梅县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每季度开展卷宗评审点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是深入基层司法所调研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4.对“公证员机制不健全,公证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公证工作人员1名。1人完成公证业务培训。

  二是推出“节假日预约办证”“为特困群众上门办证”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争取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完善了公证处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并组织公证处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公证档案管理。

  5.对“驻村律师监管不够到位,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仍需提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监管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二是自今年1月1日起,合理配置、聘用了本地所律师,做到驻村律师服务及时、沟通顺畅,又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同时,以1家律师事务所服务1个镇(街道)或者相邻多个镇(街道)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建立了驻村律师与司法所、村(居)联络群,协调运用驻村律师资源。

  第二方面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一)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计划突出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和研讨。

  二是制定了《梅县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注重谈心谈话过程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主题党日计划》,要求各支部开展好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对“执行法规制度不严不实,廉政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梅县区司法局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审批。对全系统干部职工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登记造册,规范个人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帐,并由政工办集中保管。

  二是完善了《梅县区司法局印章管理制度》,规范用印审批。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对“财务开支存在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逐一完善了财务审批、支取和报销流程,并做好台账整理。

  二是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财务开支流程。

  2.对“误餐补助发放不规范,未形成有效制度约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加强财会人员学习培训,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法规及区财政局对于误餐补助等开支标准的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执行误餐补助发放制度。

  3.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重大支出项目预算和结算环节都需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后实施。

  二是规范拨付至乡镇的专项资金使用,在党组上将经费拨付依据、项目情况等进行说明,经费拨付后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

  (四)对“部分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组织财会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五)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按标准计缴会费。

  二是组织工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工会工作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梅县区司法局干部职工慰问制度》,完善生病住院慰问佐证材料。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党员阵地标准化建设规定,完善了公证处支部党员教育阵地建设。

  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组织了各支部书记、委员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党务人员工作水平。

  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已于2023年1月按照规定计算党费,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三二一”制度。

  (二)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不够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学习安排,由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对专题学习教育成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把关学习教育成果检视材料和情况报告。

  (三)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学习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工作,做到充分动议、记录详实、末位表态、编发会议纪要等规定。

  二是制定了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归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对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干部,已制定交流方案和交流名单,将结合实际,按照方案有序进行轮岗交接。

  (四)对“干部队伍管理较为松散,执行请休假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并执行《梅县区司法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

  第四方面问题: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全面、彻底

  (一)对“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调整并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并接受监督评议。

  (二)对“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梅县区司法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办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制定了《2023年梅县区司法局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要求各支部开展好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专题学习教育成果的督导检查,严格把关学习教育成果检视材料和情况报告。

  三是严格执行《梅县区司法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

  三、深化整改,巩固提升,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必须持续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内生动力。

  (一)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整改成效落地生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加强动态跟踪,强化督导落实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要求,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到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需要较长时间巩固完善的,加强跟踪问效,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逐一改进、完善和优化,强化制度运行监督机制,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平安梅县、法治梅县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