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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多项举措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

时间:2021-12-2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进一步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筑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护网”,十一月中旬至今,梅县区创新推进网格化监管,织密监管网络,努力打造疫情监管网格全面覆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夯实、监管队伍能力全面提升的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治理新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区政府组织19个镇(高管会、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梅县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对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细化工作,实施网格监管。要求各镇细化定员、定责,对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监管,每间零售药店悬挂“疫情防控网格责任牌”,明确每一个网格的具体监管人员责任和联系方式,打造零售药店疫情监管网格全覆盖,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

三是加强培训,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方式,各镇负责组织网格责任人和药店企业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共计19场次,再由镇街网格责任人员上门到药店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人人熟悉和掌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内容。本次培训覆盖全区287家药店、从业人员 292人、镇街网格责任人(A、B角)56人。

四是强化巡查,落实工作举措。要求镇街网格责任人不定时到药店进行检查巡查,确保全区零售药店执行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要求企业履行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制登记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并及时上传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真正起到“哨点”监测作用。

五是从严督查,形成工作合力。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医保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不足的药店责令立即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责令暂停营业整改,并移送区医保局作进一步处理。今年以来至目前为止,梅县区督查零售药店1484家次,发出整改通知95份,停业整改14家次,移送区医保局处理22家次;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排查的非医保定点药店登记体温超过37.3℃的顾客14人,并指导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购买退热类药品累计40797人次,数据每天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接下来,梅县区要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的制定完善更加严格细致、更高标准要求的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