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3、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中心镇和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4承担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5承担规范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6、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8、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11、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12、承办县委、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1、办公室(与建设系统党委办公室合署)2、人事股3、计财股4、住房保障股(县房改办)5、用地规划股6、市政规划股7、村镇规划股8、行政审批股9、城乡建设股10、建筑管理股11、房地产权管理股12、房地产市场管理股(梅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13、工程股14、政策法规股
3、人员设置:机关行政编制43名,机关后勤编制24名,事业编制86名。至2018年,实有行政人员43名,机关后勤人员24人,事业人员86人(含质监站23人),离退休人员117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66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7万元,减少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3万元,比上年减少2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6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
2、支出预算66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7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067.3万元,占25%,比上年增加221.3万元,增长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516万元,占84%,比上年减少169万元,减少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86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7.3万元,比上年增加221.3 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经费增加。主要构成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万元;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5.5万元,与2017年25.5万元相比,减少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及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与上年减少1.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公务接待批次0次,公务接待0人次(人)。
“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按规范要求开支各类“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补:各单位专业性名词解释)2018年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