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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11-0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16年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是梅州市的地方直属事业机关(参公),下设党政办公室、农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5个办公室。其职能有:
  1、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党委(含纪检监察),人大、政府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做好统计、资料、保密、文档、收发工作;负责抓好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统战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农业事务办公室(加挂经济事务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具体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和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林业管理,做好护林防火和山林抚育绿化工作;负责做好水利设施规划建设和防旱、防涝、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现代农业机械的推广和运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财税、物价、交通、粮食、供销等部门的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保障事务办公室、公共事务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民政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等工作;协调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镇村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和环境保护,负责镇村基础设施和镇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做好各项卫生预防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牌子)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和处理相关涉农侵权工作;协调政法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土地、矿山、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治理整顿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编制61名,实有人员5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32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数为27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全年收入1518.06万元,全年支出1518.06万元。收入比2015年度1031.42万元增加486.64万元,增长47.18%。支出比2015年度1031.42万元增加支出486.64万元,增长47.18%。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经费支出117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9.44万元,公用经费37.62万元),比2015年增加442.64万元,增长60.27%。基本支出用于:①行政运行715.45万元;②其他支出310.08万元;③行政事业离退休费151.53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1、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定编公务车辆运行费15.8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零支出。


  2、与2016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数46万元相比减少支出0.4万元,降低0.87%,其中:公务用车配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费对比年初预算16万元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费对比年初预算30万元减少支出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3、与2015年支出决算数32.79万元对比增加12.81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配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费比2015年支出决算数11.26万元增加支出4.5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支出决算数21.53万元增加支出8.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共有民生项目9个,支出1100多万元。重点项目支出800多万元,主要用于:

    一是完善南口瑶上至我镇龙径全长3.2公里县道X026线的绿化、护栏及排水沟等基础设施;二是充分利用济广高速在梅西镇设立出入口的良好契机,争取各级的支持,投资500万元将石坑圩镇至梅西白面高速出口全长11.8公里 ;三是兴宁龙北至石坑澄上路基扩宽工程已动工。
    完善圩镇基础配套设施,推进圩镇扩容提质建设。完成圩镇新区建设项目第一期土地丈量征收工作,聘请专业规划设计队伍对圩镇新区进行设计规划,依法依规挂牌出让土地,拟建成圩镇综合新区,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推进圩镇综合新区。投入100多万建设石坑镇转水森林公园,给群众休闲健身提供了好去处。
    进一步完善镇村卫生基础设施,增强服务能力。投入90多万进行公共卫生服务站建设,到2016年底已完成10个村站建设,镇级卫生院综合大楼建设也有序推进。今年已完成验收省级卫生示范村5个,市级卫生示范村9个,为创建卫生强镇打下坚实基础。
    镇、村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现已投入110多万元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站,给村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补:各单位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