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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zfxxgkml/mxqhjbhj/zfxxgkgzndbg/content/post_2716404.html)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大道43号,联系电话:0753-2589382)。

一、总体情况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采取长期、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在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行公开。截至2024年底,我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一)规范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按照区政务和数据局、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细化目录标准和内容规范,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更新频率规定,落实各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定期动态更新信息,及时对各栏目进行更新、增加及删除。2024年,通过梅县区政府网站推送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206条,向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推文10篇。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全部办结并回复申请人。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梅县区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梅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考核要求和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维护,准确、规范、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制定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信息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需公开的内容均要求公开部门填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并提交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报负责信息推送的管理服务中心公开,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按照各级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凡涉及项目公示、工作简报等信息内容做到能公开尽可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的情况。

2025年,我局将结合本局工作职能,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上级和本级政策解读相关规定的学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严格按照网站栏目分工,压实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并按时做好维护更新。三是持续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2025年1月3日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