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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gdmx.gov.cn/zfxxgkml/mxqhjbhj/zfxxgkgzndbg/content/post_2585010.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大道43号,联系电话:0753-2589382)。

一、总体情况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采取长期、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在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行公开。截至2023年底,我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一)规范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通过梅县区政府网站推送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233条,向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推文12篇。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1宗办理结果是“无法提供-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5宗办理结果是“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梅县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公众网站集约化工作,准确、规范、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目前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为:机构职能、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通知公告、部门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网上办事、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保密审查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制定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信息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需公开的内容均要求公开部门填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并提交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报负责信息推送的管理服务中心公开,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开展,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仍存在如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薄弱,人员业务熟练程度不够;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中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补齐短板、狠抓落实,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拓宽公开范围,不断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全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2024年1月5日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