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召开新型乡村
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46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下发粤供综函〔2019〕52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部署,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4月1日下午,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在会议室召开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领导、各股室负责人、梅县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及2019年建设的12个镇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卜华兴同志总结部署了我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认真总结了2019年我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工作情况,梅县区供销合作联社紧紧围绕梅县区域和产业结构实际,按照“两年完成建设,四年完善功能”两个时间节点和“三个一批”的建设模式,扎实有序推进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完成了省市下达我区建设1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12个镇级助农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按照省供销社要求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主体要以1家供销社企业或基层社为牵头建设主体,可联合系统内外经营业务和服务项目相关联的主体共同建设,原则上要求供销社持股比例不低于34%的要求。我社以梅县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建设主体,与建成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级助农服务中心分别组建有限公司,对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级助农服务中心进行参股,梅县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占股36%,每年按股金的2%实行保底分红,参股股金得到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由财政扶持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资金中解决。与会人员通过认真讨论,达成了一致共识。三是部署当前的工作。强调当前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促生产保供给业务,把抗疫情促生产保供给作为供销社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供销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流通网络作用,组织生产生活商品供应群众,满足我区群众的需求,同时搞活我区农产品销售,扩大助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