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备案和申报受理业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贯彻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
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参与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区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协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协调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统筹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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