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 号)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规定,现将梅州市梅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及责任人清单信息进行公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非煤矿山责任人清单(2024年12月).pdf
索引号: | 1144140379115139XG/2024-0021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及责任人清单(2024年12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
主题词: |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 号)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规定,现将梅州市梅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及责任人清单信息进行公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非煤矿山责任人清单(2024年1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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