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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30072150982/2024-00112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名称: 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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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9日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工作领导,详细制订整改方案

  分局党委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提高全警认识,统一思想。并于动员部署大会后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召集各部门、各派出所“一把手”进行传达学习、分析研究部署,同时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室,由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相关部门骨干力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指导等工作,并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列出清单,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跟进领导、跟进督导人员和联系人,确保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聚焦反馈意见,全面落实整改见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公安职责使命不够到位

  (一)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1.对“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会议有53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明确“第一议题”的主要内容、程序步骤和组织领导。

  二是每月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组织党员线上线下学习,确保各党支部在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统一。

  (二)统筹加强公安基层建设,推进警力下沉存在差距。

  2.对“未按要求落实轮岗制度。全区20个派出所,有10名所长或教导员任职超过5年未轮岗”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摸清底数。对分局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名单。

  二是加强沟通汇报。经与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汇报沟通,已调整在同一派出所任职满5年的派出所正职10人。

  3.对“职数空缺时间远超半年标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

  2024年以来,对职数空缺远程半年标准的派出所新任命派出所所长2名、教导员6名。

  4.对“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安排机关民警及2022年至2024年新招录的年轻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目前基层派出所民警数已达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要求。

  5.对“基层所基础设施建设较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目前所有刑事案件均已实现“办案流程网上操作、电子卷宗网上传送”。

  二是积极对接区政府、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等涉及项目建设的主要部门,目前已完成了有关派出所的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审核等工作。

  6.对“未完成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目前已安排专职人员开展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应用工作,工作进度正有序推进中。

  (三)对“命案追逃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坚持“主动追逃”理念,全面开展追逃攻坚战,至2024年9月,抓获网上在逃人员74名,同比上升58.9%。

  (四)对“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优化考评办法。印发《梅县区分局2024年度执法考评办法》,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常态开展执法培训。适时举办专项督查、专题培训班、跟班学习、集中学习、送教下乡等活动,提升民警的侦查思维、证据意识。

  9.对“案件久拖不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

  组织相关办案部门民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办案纪律。按照分局党委关于行政案件快办快结要求执行到位,保证办案流程合法合规。

  10.对“接处警、受立案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在完善考评办法和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印发《梅县区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执勤类)》,全面落实带班领导责任负责制和处警民警主体责任制,共同做好接处警的全流程工作,确保警情质量有保障。

  (五)深化综合治理,助力“平安梅州”建设存在差距。

  11.对“聚众赌博犯罪打击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打击整治。集中梳理近年来流动赌场警情、发案情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季节性、聚集性赌博问题,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加大涉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至2024年9月,分局共查处22宗涉赌案件,破案22宗,刑拘46人,逮捕13人,起诉25人。

  二是强化宣传防范。重点巡逻清查农村丧事孝堂等场所并同步开展禁赌普法宣传,广泛凝聚全民拒赌、反赌社会共识。

  12.对“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效果不理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召开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和打击治理涉诈资金取现工作座谈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打击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反诈宣防。积极探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思路、新方法,与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共筑反诈“防火墙”,共建平安梅县,年内共开展反诈宣传活动391场次。

  三是加强涉诈人员管控。对梅县籍涉诈前科人员法院判决人员进行列入法定不准出境报备管控。

  四是强化侦查打击。截至2024年9月,分局共立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268宗,同比下降44.86%,破案220宗,刑拘133人,冻结涉诈银行账户14个,冻结涉案资金300余万元,办理返还资金200万余元。

  13.对“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梅县区加强旅宿场所治安管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加强公寓出租屋等住宿场所治安管理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辖区旅宿场所治安管理和旅宿场所切实依法依规经营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督促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确保旅宿场所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区在营旅馆业逐一排查,查实辖区内旅馆对外经营名称、工商注册名称、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实际经营者、治安负责人姓名、电话、客房数、床位数、录入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建档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引导全区民宿经营者向乡镇、街道申请登记许可,要求未经登记民宿自动下架平台上的订房信息,停止经营,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有关民宿依法进行查处。

  (六)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14.对“2020年以来全局及各部门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材料均未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要求全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二是定期派员参加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召集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对我区涉意识形态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部署。

  15.对“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未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应对舆情应急演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要求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加强传达学习。

  二是分别组织分局各部门、各派出所参加全市公安机关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培训和全区公安机关舆情业务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广大民警、辅警舆情意识及应对处置涉警舆情水平,掌握有效应对日益复杂局面的技能方法。

  三是健全完善舆情处置相关工作机制,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应对舆情应急演练。

  16.对“宣传舆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新制定印发《梅县区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和内部宣传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公安信息内网、平安梅县微信公众号等内外宣媒介的审核把关。

  二是组织开展党建设施排查,重点排查涉及国家领导人对公安工作和党建工作的要求表述是否规范准确完整、语序正确,宣传口号是否符合时代要求、是否规范准确完善,党建工作上墙是否规范等。

  三是充分利用公安宣传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报道。推出反映公安机关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强化社会防控、先进典型等方面宣传报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不断提高辖区居民文明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一)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

  17.对“未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020年以来仅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专题会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从严管党治警会议,加强存在问题研判,要求全区公安机关要压紧压实责任、突出学习教育、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执纪问责,确保进一步扎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笼子,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二是在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

  18.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较大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汇编近年来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梅县区分局民警典型案例,下发各党支部组织民辅警、职工学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每月定期下发警示教育学习内容和及时通报相关警示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效果,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全警的日常自觉。

  三是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信念,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19.对“未落实警诫谈话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条例》《办法》的认识和贯彻落实。

  二是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有关同志分别开展警诫谈话。

  (二)看守所存在监督管理漏洞。

  20.对“违规授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况: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看守所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市委巡察组到梅县区看守所检查监管工作时在现场发现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梅县区看守所岗位违规处理暂行规定》,并由监督室针对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现场督导检查。同时组织看守所全体民辅警学习《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看守所执法细则》等看守所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警辅一对一管理。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由分局机关纪委组织看守所开展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身边存在的问题,引导看守所民辅警、职工加深对违纪、违规问题的认识。

  四是在各监室门口安装检察官信箱和投诉信箱,用于收集在押人员投递控告、举报、申诉信件。

  21.对“安全检查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强调加强对看守所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确保羁押环境安全。并召开所务会议,再次强调“三严禁”要求,强化监管队伍纪律建设。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托专项督查、所领导“三查六巡”和上级视频巡查通报,及时对违反监管秩序等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规范执勤、文明执法。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对看守所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

  22.对“通过挂牌超标使用办公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立行立改。在接到巡察组现场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按要求配备办公用房。

  二是开展红脸出汗提醒谈话。对相关人员进行红脸出汗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落实配备办公用房。

  三是开展全面排查。下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办公用房统计的通知》,对全局局领导、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领导干部个人办公用房进行重新统计。经清查统计,均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备办公用房。

  23.对“重复领取夜间超时补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规定退还重复领取的补助。

  (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24.对“涉案财物管理松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重点检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取得或控制的涉案财物、保证金、罚款以及代保管财物等的管理和处置情况,重点关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和账户,以及违规处置涉案财物,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规范管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涉案财物,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并做好物证出入库登记,确保涉案财物保管规范。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差距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5.对“未逐项逐一表态”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分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降低决策风险。

  二是2024年以来,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民主议事原则,做到逐项讨论,党委班子成员能够针对各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逐一表态,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决策部署符合程序要求。

  26.对“执行公务回避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在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和流程。

  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并加强学习,明确凡涉及党委成员直系亲属的工作岗位变动、调动、奖惩等,相关成员应主动回避,没有回避的由会议主持人提醒其回避。

  (二)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到位。

  27.对“超职数配备干部23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通过采取交流、免职等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23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工作。

  (三)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28.对“老龄化严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优化班子成员结构。2024年两名党委班子成员改非领导职务,一名党委班子成员交流到上级公安机关任职,同时提拔三名较年轻的党委班子成员,现有领导班子平均年龄较整改前明显下降。

  二是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2024年提拔一批中层副科职干部,平均年龄40.7岁。提拔一批股级干部,平均年龄37.6岁,其中提拔35周岁以下股级干部占新提拔股级干部人数40%。

  29.对“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过程:截至目前,按照干部交流制度对担任同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满10年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30.对“未按资格和条件晋升职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未按资格和条件晋升职级”民警的任职文件宣布无效,同时退还违规晋升的工资待遇。

  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同志加强对职级晋升相关文件的学习,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民辅警处分情况至人事部门汇总,以便加强情况掌握。

  三是对相关同志开展党内谈话,提出批评意见,强调工作纪律。

  31.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加强对《条例》《守则》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规范选拔任用工作。2024年以来,分局党委均按照规定流程召开了确定考察对象会议,开展了谈话调研推荐,以及在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

  32.对“未严格落实公务员转任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组织学习《广东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要求做到对公务员转任工作深刻理解、熟练运用,严格落实公务员转任制度。

  二是规范流程步骤。按照转任资格条件和转任“申请用编、申报方案、产生人选、考察、集体研究、审批、公示”程序要求,确保转任程序步骤规范化,切实把牢公务员转任关口。

  三、强化督导督查,实现提升整改目标

  分局党委根据整改落实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整改落地见效,实现预期目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局民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接受监督、落实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最积极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工作督导,抓好整改落实。分局整改办与各有关警种和派出所密切配合,对整改方案措施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检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任务、时间和目标要求,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情况通报,促进整改见效。采取“对账销号、跟踪问效”,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作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上下联动,汇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正能量,推动从严管党治警走向严实硬,促进队伍作风不断转变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实际的工作成果检验整改落实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为维护梅县区社会稳定、群众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分局整改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11232;邮政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39号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中共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