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行人,是每一位驾驶员应尽的义务,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
交通违法曝光 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改变不良习惯, 提高文明素质 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梅县交警现曝光一批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违法车辆,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粤M1S515 粤M16H66 粤M75Z69 粤M219A1 粤M333L8 粤M0399H 粤M11026 粤M31655 粤MD23523 粤MD28306 粤MD82028 粤MNG868 粤MVY008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法律责任: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梅县交警提醒:通过曝光这一形式,能对交通违法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所在,从而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培养市民良好的交通习惯,制止违法、消灭违法,最终达到“每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的目的。 红灯停,绿灯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各行其道,既是保障自己生命安全,也是对别人负责!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