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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30072150982/2024-00093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0-18
名称: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曝光,这些车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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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曝光,这些车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

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行人,是每一位驾驶员应尽的义务,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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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改变不良习惯,

提高文明素质

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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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交警现曝光一批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违法车辆,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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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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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1S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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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16H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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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75Z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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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219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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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333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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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039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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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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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3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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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D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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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D2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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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D8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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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NG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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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MVY008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法律责任: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梅县交警提醒:通过曝光这一形式,能对交通违法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所在,从而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培养市民良好的交通习惯,制止违法、消灭违法,最终达到“每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的目的。

红灯停,绿灯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各行其道,既是保障自己生命安全,也是对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