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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查组督查梅县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时间:2018-09-26   来源:梅县区委宣传部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9月25日,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到梅县区开展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要求梅县区要严格落实省总河长第一号令,加强巡河检查和问题督办,力促河湖治理保护取得实效。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梅县区单竹窝水电站、松口镇大黄村、泰东村,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河湖管理现场等方式,详细了解梅县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督查组对当前梅县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梅县区要严格落实省总河长第一号令,全面深入开展“五清”专项行动;要加快推进江河湖泊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一河(湖)一策”编制等工作,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要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工作,充分利用“广东智慧河长”微信平台开展巡河检查和问题督办,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要配齐配强各级河长办和专职人员,强化部门分工协作,不断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力促河湖治理保护取得实效。

副区长谢芳陪同督查。

(文/黄科 曾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