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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2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等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用活用好,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谋划好公路工作,加强公路沿线花木管护和日常巡查,提升养护精细化水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修订完善《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开展党内谈话构建抓早抓小工作制度》《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推进党的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中心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针对“组织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存在差距”等问题,坚持“一月一研判”制度,强化党建引领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健全培养年轻干部的长效机制

针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坚定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两述”制度,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23002;邮政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交通路5号;电子邮箱:mxqglswzx@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党组

                           2024年7月12日